Rss & SiteMap

炒邮网论坛 http://bbs.cjiyou.net/

炒邮网论坛是收藏者使用量最多覆盖面最广的免费中文论坛,也是国内知名的技术讨论站点,希望我们辛苦的努力可以为您带来很多方便
共1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浏览完整版]

标题:开征房产税心急难吃热豆腐

1楼
方寸 发表于:2010/4/10 13:51:00
  继重庆宣布拟征特别房产消费税后,上海也将开征住房保有税。针对房产征税的试点地区可能定在京、沪、深、渝四个城市。据知情人士透露,部分城市已形成对房产征税的具体方案,目前正等待最终批复。业内人士认为,该税可能是针对拥有豪宅或多套房以上的居民征收。(见4月9日《经济参考报》)

  特别房产消费税,住房保有税,实际上就是我们常说的物业税。近年来,国务院每年转发的文件均提到房产税。去年4月发布的《房地产蓝皮书》就建议开征房地资产持有税,减少流转环节税费,促进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看来,开征“房产税”几成定局,只是早晚的事情。

  开征房产税,既可以通过税收杠杆,遏制富人、投机者炒房,促进房价回归,又可以募集保障房资金,一举多得。多好啊。再说,国外也有征收房产持有税的先例。但我认为,房产税到底是否该收,如何收,时机是否成熟,必须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寻求周密的制度安排,不能仓促上阵。

  事实上,国外开征房产税与我们的住房消费背景不一样。据介绍,“在国外,征收房产税是在较少有新开楼盘的情况下,保证房地产税收的一种政策。”也就是说,国外征收房产税的目的与调控楼市没有直接关联。当前楼市持续上涨,地王数据频频刷新,房地产项目密集开工,房产税收来源根本不是问题。

  何况,当今百姓的住房消费负担非常重,在高房价语境下,开征房产税,客观上也会增加普通百姓的住房税费负担。再说,炒房者做的是投机买卖,一旦有利可图,他们可能马上将房产转手,他们实际持有住房的时间不长,不仅收不了他们多少税,这些税收成本最后还会转嫁到普通消费者头上。

  从法律上看,我国住宅土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住房并非公民完全意义上的不动产。房产税与当前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属于重复收税。如果征收房产税,就要改革土地出让金制度。如果按照国外的方法去征收物业税,就会出现通过降低土地出让金的方式降低开发商房产开发成本,增加业主对房产的持有成本的结果。如此“一加一减”只会给开发商增加获利途径,给消费者增加房产税负担,并不能为国家增收,使开征房产税演变成“剜购房人的肉补开发商的疮”,用房产税的钱建保障房、遏制投机炒房的目标将很难实现。

  因此,房产税到底该不该收,如何收,需要平衡多方利益和周到的制度安排。尽管《房地产蓝皮书》建议,对国家认定的标准以下的自住房减免持有税,以鼓励自住性购房需求,重庆市拟针对豪宅征收特别房产消费税,也提供了相对公平的征税思路,但是我国目前还没有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如何界定自住性购房,还存在一定困难。有关方面在开征房产税之前,应该先理清多种住房消费关系,综合考虑豪华住宅与普通住宅的区别,个人自住房与个人多处房产,家庭实际人口与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等多方面的因素,合理考虑部分免税情形,既要避免有人钻空子,规避、转嫁房产税,更要精确制导,防止增加普通百姓税收负担。

  而且,在当前的高房价语境下,有关部门急于要做的不是开征房产税,而是思考如何引导降低地价与房地产税费,降低房产开发成本,遏制开发商暴利,促进房价理性回归。开征房产税的时间表应该靠后。

共1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Copyright ©2002 - 2010 炒邮网论坛
Powered By Dvbbs Version 8.0.0sp1
Processed in 0.10547 s, 2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