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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周东飞
“国十条”凌厉出台,楼市震撼,股市晴雨表反应强烈,舆论场自然观点激荡。
《新闻晨报》发表特约评论员苏振华的文章,乐观判断国家楼市新政已经宣告炒房时代的终结。2003年以来楼市调控翻来覆去,但见房价边调边涨越调越涨,为什么这一次就能断然终结一个时代?作者的理由是,眼下的天价楼市基本上是投机客借助宽松信贷政策所进行的炒作市,“国十条”实施的正是精准打击。而且,在作者看来,这一次的“国十条”是国务院越过相关部委和地方直接进行的“一刀切”,很难被架空。何况,中央手中还有多种能够随时出手的调控工具可供选择。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研究部主任胡安东在《东方早报》上重提所谓“刚性需求”,作者说,画皮剥开才发现,原来“刚性需求”就是投机需求。报告显示,国内三成家庭负债率高达40%以上,远超出30%的安全边界。以中国居民个人及家庭财务的“亚健康”状态以及收入的低水平,还奢谈什么买房的“刚性需求”?他认为,地产股大跌、投机客恐慌性抛盘都只是一个开头,下一步肯定会有更多房价下跌的实质性数据说明问题。
舆论当然不可能全是如此乐观的声音。《燕赵都市报》发表的邓海建的文章就认为,判断政策的效应不能过于性急。过热的楼市有了“必杀”的宏观政策之后,真正需要的是政策执行力。地方政府“手无缚鸡之力”,商业银行“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开发商专心修炼“千手观音大法”——结果“三人行,必有化骨绵掌”,过往宏调政策就这么烟消云散。何况,任何政策从出台到执行、再到生效,都有一个不算短的窗口期,此间的抛售或降价,只是市场敏感的试探。作者认为,本轮楼市新政能否落到实处,起码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来观察并以数据来证明。
此外,有评论者研究了历次调控的历史,指出有必要警惕那些别有用心的叫好与唱捧。陈庆贵发表在《华商晨报》的文章认为,过往数次房地产调控没少出过“组合拳”,出拳之初“拐点论”“降温论”和出拳之中“救市论”“稳定论”此起彼落,可是,人们等到的结果非但不是楼市下行降温拐点的来临,而是逆势上扬愈调愈高的黑色幽默。要防止房产商“假摔”,防止不良“砖家”为利益集团“吹黑哨”,更要防止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对中央调控政策或阳奉阴违或“歪嘴和尚念歪经”。
更多的评论者在价值判断之后,将精力投入到针对政策细节的事实判断上。关于抑制炒房的税收政策,到底是消费税、保有税、房产税还是物业税,一时间传言四起众说纷纭。财经评论员叶檀在《广州日报》上发表的评论,显然是将力挺物业税作为自己的基本观点。作者称,物业税空转六七年迟迟难以推出,既得利益者与拥有高端住房、多套住房者成为最大的反对群体。一些人常常以国际惯例说事,其实,开征物业税才是真正的国际惯例,所谓“征收物业税是与民争利”之说完全是胡扯。她认为,与消费税等名目相比,物业税不是多征一种税,而是房地产市场与税收体制的综合改革,是地方政府与卖地收入解除链接的关键,因此政府有必要尽快推出。
不过,被戏称为“拔鹅毛”的税收显然不是人人喜欢。《南方都市报》读者侯梅新就对该报关于运用税收政策扑灭房价虚火的社论提出批评,指出房价飙升可以找出无数原因,但可以肯定地排除房地产业税负太轻这一条。用税收政策调控房价,不仅牛头不对马嘴,而且使得税收失去本该拥有的严肃性。这位读者反问,难道房价下跌的时候,又来减税?关于现有房地产税负的问题,成彪在《中国青年报》引用了一组数据:一套房子所涉及的税和费共计62项,税费总额占到房地产价格的30%-40%。因此,这名作者提出,房地产税费不该“增加”,而该“转移”,即减少购买时的税费,从而让更多民众买得起房,让拥有多套住房者支出高成本,从而调节好房地产市场。
二套房认定标准同样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在这个问题上,《燕赵都市报》所发表的肖余恨的文章显得很乐观,作者认为二套房认定或将具备反腐效应和挤出效应。一旦房产信息实现透明化,对二套房、多套房的核查、统计和认定,将对官员产生一定的威慑作用。而在此之前,将会形成官员抛房套现的风潮,这对挤出房价泡沫同样是有益的。房产研究人士杨红旭发表在《东方早报》的文章认为,“以房定套”的调控效果更佳,可银行系统只有房贷信息,却无房产登记数据,必须要各地房管局配合,才能真正执行。另外,房管部门并无全国联网的房主信息,所以也只能限定一个城市的二套和多套房贷。因此,住建部必须加快全国性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
(本文来源:潇湘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