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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财产公示致社会混乱是权力者逻辑

1楼
admin 发表于:2010/4/25 15:21:00

国务院在上周连续出台“新国四条”和“新国十条”,“坚决遏制”房产价格过快上涨,调控楼市的意图、手段不仅明确而且精准。在这两个调控楼市的重磅“***”丢出后,外界纷纷猜测更厉害的调控还在后头。

于是,有关用税收政策打压高房价的传闻一个接着一个。4月23日,有消息传来,称新的房产税可能会在上半年择机出台。消息称,财税部门已确定把未来房产调控政策重点放在调整房产税上,具体做法是将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定性为经营性住房,纳入房产税征税范围。

虽然这一消息未经相关部门证实,但第三套房开征房产税已成为舆论热议焦点。其中,有一种声音认为,房产税的开征对楼市的影响倒在其次,更重要的是将引发一场社会变革,官员的隐形财产今后可能将无所遁形。于是乎,一再沉寂的官员财产公开又再进入公众视野。

房产税并非什么新税种,早在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就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并于当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一税种一直鲜为人知,是因为根据该条例,个人所拥有的非营业房产可免缴房产税,但条例没有明确规定营业房产的范围,不少个人房屋虽然出租用于经营,但也并没有缴纳房产税。

所以,外界猜测,房产税是现有房地产税种中最有可能被祭出的调控利器,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若开征房产税,对于手持多套住房的所有者将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没有房产原值作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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