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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数量难以确定 没有贷款记录买房视为首套

1楼
方寸 发表于:2010/4/28 12:17:00
   自本月月初以来,楼市调控政策尤其是房贷新政频出,“房产”一词在手里有房或即将买房的市民中再次炙手可热。如何认定二套房三套房,坊间说法标准不一。昨日,记者走访了驻滇的多家商业银行,对其贷款依据和标准进行了确认。

    房贷标准已实施新政

    工行 

    首套: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根据房贷者的风险,最低可以打7.5折。

    二套: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三套: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建行

    首套:对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付为30%,而低于90平方米的家庭,首付最低为20%,利率则根据银行评估最低优惠8.5折。

    二套: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三套:目前正等待总行、当地政府和银监部门出台相关方面的细则。

    中行

    首套:对于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

    二套: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三套:原则上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交行

    首套:对于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利率根据银行风险评估最低8.5折。

    二套: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三套:原则上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于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的住房贷款发放,还处于确认阶段。

    异地房产信息难以查询

    银行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房管局的网络不像银行的征信系统是全国联网,在房管局的系统上,只能查到借款人在当地拥有的房产情况,异地房产信息难以查询,包括省内的异地都难以查询。目前,个人或家庭房产可在住建部门系统查询;但与央行统一的征信系统相比,住建系统内部尚未形成开放、统一的信息系统。据了解,目前,国内民政系统、银行征信系统、房产系统、资产系统相互之间均不联网,使得实际操作变得更难。

    解疑

    ●婚前婚后房贷认定

    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只要在婚前用自己的名义有房贷记录,不管另一方是否在婚前有房贷记录,夫妻双方再次购置房产而申请房贷,都将被银行认定为二套及以上房贷。

    ●父母与子女共有房产

    若子女在未成年之前与父母共有一套房产,由于是未成年,因此不可能发生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待子女成年之后,用成年子女名义申请的第一套房贷,视为首套房贷。

    ●成年子女有两套及以上房产

    若父母住的房产在成年子女的名下,成年子女自己名下还有一套自己的房产,只要在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未用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过房贷,成年子女再次申请房贷,银行依然认定为首套房贷。

    ●一次性付款和还清所有贷款

    目前银行对于购房者房产套数的认定都是通过其贷款记录来查询,如果购房者此前通过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在银行征信系统中就无法显示。因此,再次购房申请贷款属于首套房贷。对于有征信记录的贷款者来说,目前不管是否已经将之前的房贷还清,只要发生过房贷就认定是第二套及以上的房贷借款人。(完)(记者 孙诗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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