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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导爹: 房产新政不能总是瞄着民众的奶酪

1楼
方寸 发表于:2010/5/14 12:59:00
有人说,上个月的一箩筐房产新政,重点是打击民众的需求、也给开发商戴上若干的套套,基本上就没有触及到“土地财政”、“宽松货币”这两大根本,玩的是猫抓老鼠的游戏,我信!

  日前,据说广州那边准备出“新政”,有提议说要把飘窗(稍大的窗台)、阳台(以前算一半的面积),甚至空调预留位置等,都要全部算入房产的面积,这样的“新政”实在是太有才啦!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上海日前召开有各区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领导参加的通气会,紧锣密鼓地讨论上海楼市调控细则,其中包括房产税征收办法。细则最快将在本月公布,而上海旨在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的房产税征收也将在细则出台后正式启动。灵通人士透露,为尽快实现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上海最终选定的方案是应用现有的房产税概念,以减少立法审批流程。根据现有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征收对象是经营性物业,而此次上海方案将把持有多套住宅解释为经营行为。

  我查了一下《上海市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实施办法》(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其中:

  【第七条】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或市人民政府批准免税的房产。

  我猜大概是这样的:因为物业税是个双刃剑的大税种,且需要多次“举手”,所以,换个马甲,先弄出一个房产持有税、寄生在原有的房产税即可。似乎也有一定的道理,出租房难道不算是营业用房吗?!

  房产新政这把大火,从烧投机性炒房人开始、又烧到改善性需求、再烧到投资性包租公..。.看来,有防火墙的确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儿哦!

  据杨红旭同学的分析,一旦对出租房征收房产税,包租公们必然就会出逃、二手房源就会很丰富、刚性需求就能得到缓解、房价自然就会回落..。.哈哈,动了包租公们的奶酪,既能壮大土地财政、又能遏制房价,真他娘的有才哦!

  有人说,征收物业税能降房价,可很多人不明白,我再啰嗦几句。

  2003年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物业税的概念被首次提出,当时的提法是“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按当时的权威解释,“有关收费”将包括房产税(含城市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也有说土地增值税)、契税及土地出让金,简称“四税一金”。

  用细水长流的物业税取代大部分是一锤子买卖的“四税一金”,70年大限的滑稽问题可以化解、新的地价和房价也自然就会“技术性”降价,这是最起码的。如果,再配合多种途径的保障房体系、行政瘦身减少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稳健的货币供给制度等等,房地产业自然会走上健康的轨道的。

  而如果,立政总是从动民众的奶酪开始,且刻意将房奴的怨气引向包租公、发动群众斗群众,是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O(∩_∩)O哈!

  注:

  第一、无论是纵向比较还是横向比较、收入比还是租售比,房价的确已经高得离谱;

  第二、房价高企,原因很多,但购房人不是问题的根源、民众也绝对不是最大的推手;

  第三、炒短之风应该严厉打击,但认定炒炒应该在卖出阶段,打击炒炒最有效的办法是惩罚性征收增值税;

  第四、稳定的包租公群体是成熟的房屋租赁市场的主要力量、而成熟的房屋租赁市场是健康房地产业的一部分;

  第五、征收物业税(取代“四税一金”的版本)可以解决对卖地财政的依赖,但征收杠杠应该以人头拥有面积为标准、而不是以套数为标准;

  第六、“罪己诏”一定比趁机搜刮更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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