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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假离婚”怪房产中介,打错了板子吧?

1楼
方寸 发表于:2010/5/17 12:44:00
 随着针对调控楼市相关政策的出台,一些房产中介公司为了提高签约量,撺掇一些市民用“假离婚”等手段对新政。经过一番调查后,北京崇文工商分局昨天向房产中介发出“告诫”要求房产中介不得乱出馊主意,否则将要承担法律责任。(5月16日 《京华时报》)

    夫妻“假离婚”钻楼市新政的空子,岂能怪产中介出“馊主意”?

    从历史上看,“假离婚”和“假结婚”一样,都是为了在政策上得到照顾,实现“住房利益最大化”。计划经济时代,一个人在单位上再能干,没有结婚证,是难以分到住房的,所以随便找个人结婚或者刚认识不久就“提前”结婚,类似的荒唐剧在华夏大地是不断上演,即便在福利分房末期,一些夫妻为多分一套房,也以“假离婚”的方式多得一套;如今商品房更让人揪心,因为楼市总是“欺负”钱少的,等有点钱了,想多买一套,又被“一个家庭只能买一套房”这样的楼市新政套住。而“假离婚”就可以“解套”,不但可以省出一 大笔房贷利率,也能大大减少首付额度,其实,这样的“馊主意”不用中介机构撺掇,任何人都能算过这笔帐。有网友说这是“逼出来的智慧”,我看所言不虚。而且工商部门出手限制,根本不对路,不说公民有结婚、离婚的自由,夫妻俩只要能出示离婚证明,你凭什么断定人家是“假离婚”?

    楼市新政本身存在的漏洞不去反思,靠工商局向房产中介发出“告诫”,实在是打错了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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