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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二套房认定标准"落地" 南宁楼市再现"观望"潮

1楼
方寸 发表于:2010/6/6 11:11:00
争议已久的二套房认定标准终于出台了。6月4日,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商业房贷中二套房认定标准进行明确,不是以前普遍所认为的单一“认贷”或“认房”,而是更为严厉的“认房也认贷”,且是以家庭为单位。面对此项更为严厉的政策,邕城楼市有何反应?在《通知》下发的次日,记者走访邕城楼市“一探究竟”。
  
政策:“认房又认贷”打击炒房行为

  根据《通知》规定,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但是在当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经登记有一套住房(及以上)的,将被认定为二套房(及以上)。这就是所谓的“认房”。家庭成员的范围包括申请贷款人以及他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另外一种情况为“认贷”,即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南宁某业内人士解释说,就算借款人此前贷款买的房子已卖了出去,此次买房仍然算二套房(及以上)。

  与此同时,还有第三种情况,如果申请人已购房,但在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查不到信息的,银行可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尽责调查,以确认此次为二套房(及以上)。

  不难看出,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变得更为严厉,对于“炒房行为”无疑又是“致命一击”。同时,让首次置业的“刚需族”再度“信心倍增”。
  
购房者:继续观望希望房价下降

  昨天上午,目前还租房住的市民李先生和记者聊起4日三部门发布的《三部门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第二套房认定标准》时显得非常高兴。他告诉记者,他和女友打算年底结婚,为了购买一套“婚房”,今年年初开始他就一直活跃在各个售楼部。自从4月份的“新政”出台后,他们就一直在观望,希望房价能下跌。5月份的时候,南宁市江南区的楼盘开始降价,这令他感到“很有希望”。如今,二套房认定标准终于“落地”,对他来说又是一件“大喜事”。“现在南宁的高房价,就是让那些外来的炒房客给炒起来的,只有严格认定二套房标准,才能真正打击投资客,抑制炒房,房价也将会回归‘理性’,这对我们这些真正有购房需求的‘刚需’一族来说,就是一件大大的好事”。

  和李先生反应不同的是,东葛路的市民张阿姨对此则感到很“困惑”。她认为二套房认定标准“认房又认贷”的形式实在太严厉,因此“误伤”了部分刚性需求。“改善型住房也算是刚性需求吧,现在这个标准出来,本来有改善需求的人可能就放弃了。比如之前我和银行贷款买过一套房,现在我觉得房子太小了想把它卖掉,然后再贷款买一套新的,按照新的认定标准这就算是第二套房,到时首付和利率都将会提高,这对我来说压力很大”。

  总之,二套房认定标准的出台,给更多的刚需购房者带来“信心”,他们对楼市房价下跌有着更加明显的预期,而且观望的情绪也愈发浓厚。受访的大部分购房者表示,新标准打击了炒房客,而炒房客的进一步离场,使得房价极有可能会下跌。从3月份就开始犹豫要不要“出手”的市民周先生表示:“买房的人少了,楼卖不动了,那离开发商降价就不远了。既然都等那么久了,我就索性再等一等吧。”
  
开发商:市场需求再次被压缩

  虽然三部委二套房“认房又认贷”的规定已明确,但在南宁尚未在全部银行落地执行。在6月5日天域·香格里拉开盘现场,中国建设银行的工作人员也前往现场办公。记者了解到,建行暂时对二套房的认定是“认贷”,即使拥有住房,只要没在银行留有贷款记录,就可按首套房标准执行。工作人员还提醒购房者,政策说变就变,贷款手续要赶紧办,再等下去谁也说不准会怎样。该项目策划经理黄俊锋表示,暂时来说,各个银行对二套房的认定还不太统一,部分已有住房还没贷款记录的客户,再次买房仍可在少数银行按首套房标准来办理贷款。如果以后三部委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在全部银行贯彻执行,这一部分购房者压力会很大,或会让他们放弃购买,市场的购房需求再次被压缩。

  “二套房的认定,可能会将改善型需求打掉一半。”西建·水岸华府营销总监陈小舟认为,市场上改善型需求较大,二套房房贷的规定,让他们的改善型购房成本大为提高,迫于资金压力,他们会取消购房计划。新国十条中规定,二套房首付不低于五成,贷款利率1.1倍。首先,首付多付了一成,总价几十万的房子就是几万块。1.1倍的利率,虽然由于首付的增加,总贷款额低了,月供会减少,但这让购房者觉得贷款利息过高,很划不来。虽然市场中会有部分一次性付款的客户,但即使在经济实力稍强的改善型客户中一次性付款的也不多,不是市场的主流。

  记者采访多位开发商,他们均表示,二套房贷政策误伤了改善型客户,生硬地抑制不少正常的住房需求。某楼盘营销总监夏先生就苦叹道,他们楼盘的客户多数是改善型客户,多付一成的首付的能力还是有的。但就因利率的大幅调高,对客户心理产生很大影响,导致不少人放弃了买房,大大影响楼盘的销售。

  “政策应该将改善型的二套房客户定义为‘刚需’,实行首套房一样的信贷优惠。”陈小舟表示,政策应重点打击3套或以上的需求,因为他们才是炒房主力。这样楼市才会健康发展。

  “新国十条中二套房贷政策出台后,陆续有部分银行已按‘认房不认贷’的标准去执行,市场已对二套房贷有心理准备。”广西云星地产集团营销总监钟哲认为,此次三部委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只是老政策一个细节的确认,但却会让部分购房者误认为,又有新政策出台调控楼市了,这继续加深了他们的观望心理。钟哲表示,自从4月新国十条出来后,整个南宁楼市陷入了观望,但在5月底,“刚需”们陆续出手,楼市有了回暖迹象。但最近出台的房产税、二套房认定等政策,又击垮购房者刚刚建立的信心,市场又重走回观望。

  二套房认定标准的确定,对楼市来说可算政府态度的风向标。钟哲认为,近来房产税、二套房认定政策接连推出,调控政策出台太频密了。并且从中已看到了政府调控楼市的决心,后续肯定还会有新的政策,形成调控房价的组合拳。而南宁本地,也还会有预期中的“南宁细则”。迫于近来下起的“楼市政策雨”,钟哲认为,楼市前景不容乐观,观望情绪还会是主流,商品房成交量还将继续走低。不过他也肯定,南宁的房价不会有多大下降幅度。
  
思考:二套房认定标准仍有细化空间

  尽管住建部、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认定标准对“二套”进行了明确,使之在执行过程中更“有章可循”,但邕城部分业内人士仍“挖掘”到了其中的“美中不足”。“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仍有进一步细化的空间。”在采访中,在南宁有着多年业内工作经验的黄小姐这样谈道。

  疑惑一:在外地购房如何认定“二套”?

  《通知》指出“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认定为二套房。也就是说,如果购房者之前贷过款,在外地贷款买房就算二套;但如果购房者之前没有贷款买房,在外地也是第一次购房的话,实际上依然可享受首套房待遇。“这就意味着,将首套房的房款一次付清后,在异地购房仍可享受首套房的贷款待遇。”南宁市龙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房产部策划主管黄小姐谈道,在如何认定外地购房者的二套房问题上,还有需要细化的地方。

  疑惑二:夫妻离婚后再置业是否算“二套”?

  《通知》规定,只要购房者名下有一整套房产再买房即算二套,夫妻共有一套房产的,各占50%的产权。如果离婚,若双方需要再置业的的,是否算做二套呢?在二套房认定标准当中,并未对夫妻离婚后再置业做出具体的规定。“政策里没有明确规定,按常理来说,离婚后再各自置业的应该算做首套。”南宁某业内人士这样“推测”道。

  疑惑三:商业地产仍未计算在内?

  过去对于个人购买商业地产是否算是“有房一族”一直没有明确规定,此次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对这一情况同样未做具体解释。由于之前商业地产不受二套房限制,因此在住宅市场受新政影响的“非常时期”,商业地产项目是否会成为新的投资渠道,成为投资客的“避风港”?面对这样的疑惑,我们只能用“一切皆有可能”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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