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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建立一个有效的商品房价格监管机制,在全面公开商品房成本的同时,对楼市暴利进行适当的控制。如规定房地产开发利润不得超过10%,以减轻群众的住房负担,如何?
5年前,花费约200万元买地,5年后,盖了商品房出售,获纯利两亿元,百倍利润缘自高涨的房价,而背后却是一个一个的房奴。面对记者 ,房产商透露了房地产业内鲜为人知的潜规则,他表示房地产商是一个专业,必然获得垄断利益,而这种利益获得是与政府间的合作分不开的。
一边是楼市百倍的利润,一边是房价畸高不下,房奴不堪重负;一边是大量富翁在楼市产生,一边是普通老百姓身无安居之所。面对这种情况,怎不引发社会的焦虑和矛盾?实际上,全世界房地产业的利润一般都在5%左右,我国楼市为何存在如此近乎神话的暴利?
住房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民生问题。它是生活的必需品,是一项基本生存权利。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曾表示,当前楼市出现泡沫已是不争的事实。房价畸高远离民生,房地产泡沫越吹越大,社会财富和市场资源被侵略性地掠夺,从而向房地产过度集聚,这直接影响到其他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虚高房价大大地透支了群众的消费能力,成为影响内需进一步扩大的重要障碍。虽然政府一直强调要保持房地产市场和房价的稳定,但当房价接连几波高涨,已达到“高不可及”的地步时,再谈保持房价的稳定,无异于“维持高房价”。
在笔者看来,这一切都源于我国缺乏一个有效的商品房价格监管机制。按我国目前的制度,房价实行市场定价、企业自主、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在房价上走的是市场化的道路。然而,现实中由于房地产行业近似垄断的性质(盖房必须通过开发商)以及商品房作为一种人们生活必需品的特殊性,市场调节杠杆在楼市中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商品房价格实际上往往由开发商一人说了算。一些开发商充分利用自身强势地位,通过行业联盟、哄抬房价、捂盘惜售、暗箱操作等形式,使房价虚高到超出人们承受的底线,获得了巨大的利润,实是以“市场”的名义实行了一次“对群众的集体抢劫”。
显然,在高额利润的刺激下,意图靠开发商的良心发现,自觉减少资本回报率,以降低房价满足百姓的需要是不可能。因此,有必要建立一个有效的商品房价格监管机制,在全面公开商品房成本的同时,对楼市暴利进行适当的控制,如规定房地产开发利润不得超过10%,以减轻群众的住房负担,如何?孙瑞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