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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四条”、“房价过高地区暂停三套及以上房贷”、 “新国十条”……一系列的楼市调控政策过后,房价假摔,房租大涨,房价依旧笑“蚁族”。
在我看来,遏制高房价须从房价虚高的根源入手,一针见血地找寻破解途径,彻底告别隔靴搔痒式的“呻吟”。多数地方商品房价格和公众收入相差甚远,有其深厚的土壤:
一是房产商的集体造势。国内曾一夜之间,涌现数个“地王”,开发商甚至利用“地王”作为高房价的兴奋剂。除此之外,房产商还有诸如宣传房子销售告罄、广告多数房产商存货所剩无几等方法,增加消费者的买房危机感,以此来作为提高房价的筹码,让消费者认为“买方市场”已经转向“卖方市场”。更重要的是,房价回落、政策调控时,开发商捂盘惜售,等到价格再涨时再销售。
二是金融机构或明或暗的灵活信贷政策。虽然房贷收紧,但多数银行的贷款利率依然有折扣,尤其是对首付较多的优惠力度很大——七折甚至对折,刺激了炒房族。加之个别银行暗里放宽二套房贷款限制,也增加了商品房的销量。可以说,银行和房产商达成“默契”,推动了房价上升。
三是消费者对房产增值的超高寄托。人民币升值、股票萎靡不振、油价跟涨不跟跌等因素,造成人们对通胀惧怕,认为投资什么都不如投资房子,过分地将房子作为保值、增值选择。而这些想法也是多数投资商的想法,于是多数投资者将钱都投到了房产上,从侧面哄抬了房价上涨。
四是“土地经济”根深蒂固。我国的房子是70年产权,据说还将更短,而国外是世袭制;我们的土地被拍卖,地价一次次飙升,官方发了土地财,这些钱最终还需要公众埋单。地方政府依赖土地,也是有据可查的,例如杭州曾出台 “2010年房地产24条新政”,实质上是在托市。另外,我们的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和限价普通住房建设力度还不够。
房价牵涉到政府、开发商、银行、消费者及经济大环境。如果想让房价停止“高歌猛进”,随民意而动,政府应该从以上四方面着手,微观出拳,真打真压。否则,一个个新政过后,房价依然傲视百姓。
现在,双手合十,默默祈祷:随后的房地产调控新政如果真的再来,最好能和“新国十条”等政策一道,将高房价、高房租彻底打压下去。(王文武 山东烟台日报社新闻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