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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本报在上海主办了“经济学家中国房地产业 发展论坛”,就新政下房地产市场的走向进行探讨
自4月中旬以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新政,其中房贷、土地等方面的政策已经落地,因此最近3个月来,人们对房地产调控的关注点就聚焦在税收上。房产税的任何风吹草动,都能引起市场的强烈反响。
今年4月17日,新“国十条”提出,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由此引发业界对于出台房产税的联想。
5月31日出台的《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中,确立了2010年十项重点改革任务,其中第四条指出,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
此后,由中国房协牵头起草了一份有关开征房产保有环节税等问题的建议稿已上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议将征收房产税列入“十二五”规划的议事日程中。近期财政部公布的今年工作要点也包括了要适时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完善房产税制度等重要内容。特别是最近,上海、重庆的房产税征收草案已经上报中央和北京已经开始对商业用房开征房产税的消息,更是让市场对于房产税的关注度直线上升。
房产税究竟要不要征?什么时候征?该怎么征?7月5日,在由扬子晚报主办、世界华人不动产学会协办、发现传媒承办的“经济学家中国房地产业发展论坛”上,中美十位知名经济学家针对新政下的房地产市场走向畅谈己见,其中房产税问题更是成为各方关注和争论的焦点,不同观点激情交锋,将现场的热烈气氛推上了顶点。
争论一
房产税要不要开征?
调控已经持续近3个月,市场各方力量陷入了博弈的关键时刻,房产税就像一个将打破平衡的砝码,备受瞩目。过去几个月,各种消息层出不穷,甚至有知名经济学家直言房产税不合法,而即使是来自权威部门的声音也大相径庭。房产税到底该不该征?在本报此次举行的地产高峰论坛上,与会的经济学家大多数都表示,房产税开征势在必行。
保有环节
还没有像样的税制
贾康指出,本轮调控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走在半途。从已经出台的政策来看,如银根抽紧、土地供应更严厉等政策,总体上都还只能归结为“治标”,“治本”应该把眼光放在楼市及中国经济中长期的发展上,涉及在房地产保有环节我们应该建立什么样的税制,完善房地产业的相关制度,从运动式的调控走向制度建设。
目前房地产业运行中有三个突出矛盾,一是政策理性不到位,二是房价信息存在误导,第三就是房地产行业的制度缺失。交易环节有很多税收,但保有环节却没有像样的税制。
现在成交量锐减只是调控过程中的过渡状态,如果不加入必要的制度建设因素,本轮调控很可能只是力度上比过去的调控加大,但结果或许仍是陷入低水准的循环,我们应该争取新增有效供给,特别是政府应该当仁不让地牵头组织好廉租房、长租房建设,共同打造更合理的制度环境和中长期发展,制度建设就包括了房产税。
要把空着的房子
挤到市场上
王洪卫表示,房产税一定要收,一套房可以不收,二套、三套坚决收。我们应当调整税收制度,资源性税收归中央,比如卖地收入,而产业收入尤其是产业结构收入地方化,这样才能改变地方对土地的贪婪。同时大力降低开发过程中的税收和政府部门“搭便车”的收费,第三条,要加大持有领域的房地产税收力度。
现在先从二套、三套收起
王洪卫认为,房产税收不收,争论很多,地方政府不答应,可能怕财政收入减少。如果看准了方向是对的,说现在条件不具备,我觉得那么10年以后、20年以后,条件仍然不具备,那就让它收起来,先从二套房、三套房收起来,那么5年以后、10年以后再收第一套房的税就不难了。
在一线城市先试点
贾康表示,物业税和房产税讨论很久,如果房产税可以在某些一线城市先试点开征的话,也会有效地让住宅存量“变现”,大量的空置房会减少,租房市场也会有更多的房源,供应会更加合理,出现更加健康的局面。
开征时机暂时还不成熟
与其他专家的观点不同,高波认为房产税开征的条件目前还不成熟。首先,这是因为消费者在购房时已经支付了30% 50%的土地款给政府,除了土地出让金之外,还有各种规费、税收。政府在房地产中已经获得了大量的收入,不需要再通过房产税获得更多的收益。其次,征税的成本太高,契税在办证时可以当场收,计算方式也很简单,征收成本很低,但房产税就不一样了,两套看起来差不多的房子,税收可能差很多,操作起来比较难。
如果北京、上海要征房产税,市场至少调整三年,因为买涨不买跌是人之常情。对于拥有住房的中高收入家庭而言,如果房价下跌,可能引致经济下滑甚至经济萧条,消费者信心受到打击,家庭的消费将因为财富效应而减少;对于没有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而言,房价上涨时,他们的购房负担或居住成本将变大,导致消费减少。但如果出现房价下跌,他们的信心受到的打击更大,更不敢入市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