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新《保险法》规定保险资金可用于投资不动产,而作为高投入的养老事业,近年来尽管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投入,仍然是“杯水车薪”,养老机构床位缺口很大,58.6%的老年人认为社区养老条件一般或不能满足要求,69.4%的老年人认为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还不能令人完全满意。分析:
中国发展养老产业,政府对它的商业化运作必须要给出扶持的政策来吸引投资。国内养老地产的发展尚属起步阶段,涉足养老地产的开发企业大多处于摸索阶段,对养老地产的理论、规划、设计、配套和物业服务等范畴研究都略显空白。此外,保险资金进入养老地产、以保险资金带动养老产业和房地产业发展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不仅涉及金融创新,而且关系到房地产、投资、保险与养老等多个产业链的整合。
建议:
1.明确界定养老地产的养老功能与社区建设标准,避免形态变异。和一般地产项目不同,养老地产项目从选址、产品设计、生活配套、物业服务等各方面有着独特的需求,在建筑设计、社区布局和配套设施上均应以为老年人提供衣、食、住、行等物质保障为目标。
2.注重养老地产与住房金融相融合。为克服房地产市场流动性差的缺点,可用房地产投资信托方式使房地产市场对所有投资者开放。在融资与销售方面,养老地产可运用金融创新机制进行营销,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提供“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倒按揭)以购置房屋模式。
3.重视政府对养老地产的规划、引导、鼓励与监管。政府应设立一套完整的政策体系,加强规划、土地、税收、融资政策和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对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在新城规划中,要求整合社会资源,建设更多适合老年人养老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