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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国八条”落实细则迟迟没有出来,50多个城市的“国八条”落实细则也不出。
有消息说北京版“国八条”要增加力度,传言是二次市长办公会上被否了,要重新修改,北京市决定这次来一个“给力”的细则,而不是此前很多业内人士传的“不必担心”的细则。
很快就有消息说,合肥要最最严厉的地方版“国八条”;昆明要将最严厉的“国八条”进行到底,云云。
地方城市喜欢跟在北京市后面出台房地产调控落实性文件,仿效北京市做法,已经成为多次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中的一个现象。
而北京市决心增加力度的另一个原因是很多其他城市在看着北京。北京的细则很大程度上就是地方城市落实细则的范本。除了早于北京出台的青岛、济南和上海以外,按照惯例,其他城市的落实性细则,绝大多数会搬抄北京。
看北京风向,似乎不是什么错,但是将房地产调控作为一个政治性任务,看北京风向,却是错误。虽然本轮房地产调控很大程度上成了政治性任务,但是稳定房价是地方政府早应该注意,而且要长期执行的一项工作。
如果真把稳定房价当事干,那么地方落实性细则看北京风向,就有了问题。
北京情况不同于其他城市,其特殊性决定了其早就实行了限购政策,而其他城市房价上升的很大原因在于地方政府的推高和炒作地价所致。地方城市的调控能力也比不上北京,地方房地产的金融形势等资源也比不上北京。
因此,二三线城市制定一个适合自己的限购政策和落实性细则就很重要。本次限购不是要看哪个城市出台的政策有多严厉,再严厉的政策其执行性不强,朝令夕改,也不是好事。而是看哪个城市更认真,仔细地去研究了本城市的情况,真心实意地去做了长期抑制房价的工作。
<本次北京的细则也非以前那样一味强调严厉,笔者获悉北京细则就限购问题也提出了很多放松的思想,例如以2010年5月1日为时间节点,之前的买卖记录不算,只看存量,就刺激了很多改善性需求,卖掉房屋,购买新房。
以前的政策出了很多,房价至今没有下降,就说明政策制定和执行上存有漏洞。很多地方政府习惯了将房地产调控作为贯彻落实中央政策,而国务院很早就在强调房地产调控是地方政府责任,地方政府要因地制宜地去做好调控工作。
因此,本次落实“国八条”的细则,社会不应该只看哪个城市出台了如何严厉的调控细则,而要看结果,这也是本次房地产调控第一次将房价涨幅作为调控考核目标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