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SiteMap
炒邮网论坛 http://bbs.cjiyou.net/
新年伊始,备受关注的房产税试点工作终于进入了实质性的操作阶段。1月9日,从正在进行中的重庆市两会上传来消息,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宣布,重庆市政府将对房地产市场加强财税调节,并确定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业内专家认为,酝酿已久的房产税改革试点进入到实质性的实施阶段,意味着从去年以来的房地产调控已经开始由市场层面的调控转入财税层面的调控,被看做新一年房地产调控的继续和进一步深化。
事实上,以房产税为代表的对房屋保有环节征税一直都被很多业内人士看成是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一大利器,是根治“炒房”与“土地财政”两大房价推手的“杀手锏”。不过,尚处试点阶段的房产税改革究竟能对市场产生多大的影响,仍旧是个未知数。
●国务院<国办发〔2011〕1号>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
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严格执行国发10号文件及其相关配套政策,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
2011年,全国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万套。各地要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
三、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
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税。税务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措施,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四、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五、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
各地要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认真落实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
六、合理引导住房需求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
七、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城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八、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
新闻媒体要对各地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深入解读政策措施,引导居民从国情出发理性消费,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防止虚假信息或不负责任的猜测、评论误导消费预期。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顺展看台:
●房产税试点是对购房者心理预期的影响
继上海后重庆成为第二个房产税试点城市,从短期看,房产税试点的推出对市场预期肯定会形成打压,对短期内抑制房价的上涨有利。不过试点的范围有限,对全国范围内推广的时间更是漫长,因此不能指望试点的推出就能对市场产生根本性的影响。而且同样是征收房产税,但重庆明确针对高档商品住宅,而上海则很可能是针对居民的存量住房。可以看出中央实施房产税试点同样信心不足,进一步推广到全国可能性不大。
● 又称“最严格的调控” “国八条”出台
26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这是在去年4月“国十条”的基础上又一政策加码,从去年4月调控实施开始,房地产市场未能达到调控目的,本月“国八条”又再一次证明中央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心。房地产市场秩序将得到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力度加大,“捂盘”“囤地”等行为将得到更为严格监管,明确地方政府的责任是重点,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正在推进,继续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推动房地产金融健康发展。2011年银行将落实好稳健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加强宏观审慎管理,把好流动性总闸门,这必将为房地产市场调控提供有利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