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净化房地产广告市场环境,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乐陵市工商局近日对房地产广告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
该局依照《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将短信、印刷品等媒体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列入整治范围,对房地产企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发布房屋销售广告,或未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等五类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
同时,该局注重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平台的作用,在各房地产售楼处和 “一会两站”联络点公布申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并调解房地产买卖纠纷。目前,该局共监测房地产广告110则,检查房地产楼盘9家,纠正违法广告行为19次,查处相关违法案件8起,收缴虚假广告宣传单2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