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斯博房地产公司(下称斯博公司)原总经理王民杰,被控将公司收取的1000万元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以及640余万元公款转入其私人公司。昨天上午,王民杰因涉嫌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在市一中院受审,他坚决不肯认罪。
现年55岁的王民杰原是斯博公司总经理。据了解,这家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是北京郊区电信实业有限公司直属的一家股份制企业。王民杰于2003年开始担任该公司的副总经理,后升任为总经理,主要负责分管项目和主管经营。2005年,斯博公司有收取牛街18号房地产项目契税和维修基金的职责和权力,该笔基金是代替房地产开发商所收取的,总金额有1000万元。
检方指控称,2005年5月,王民杰利用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采取收款不入账等手段,将该公司收取业主的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等资金1000万元,用于注册其个人控制的北京润泽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润投公司);2006年7月,他又将斯博公司资金640万元,转至其个人控制的北京润泽洪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据了解,润投公司成立后运作了亦庄19号地的开发项目,2006年5月从中赢利1000多万。王民杰将其中的1000万归还斯博公司。
法庭上,王民杰否认了检方的指控:“完全不认可,子虚乌有。”他表示,自己不可能挪用1000万元注册润投公司,因为润投公司是2004年5月成立的,而这笔钱是2005年才收齐的。
此时,检方出示了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其中明确显示润投公司注册时间为2005年5月。但王民杰予以否认说:“这是被人恶意涂改过的。”
对于检方所控王民杰将润投公司的股东最终变更为其妻子和弟弟,王民杰说,当时有股东要撤资,他“出于安全”才将股东的名字换成了自己的妻子,实际上公司始终都是斯博公司下属的企业,公司的员工和斯博公司是“一套人马,两个牌子”,他的妻子根本没有参与经营,甚至对成为股东一事都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