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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黄某、蒋某、刘某等房地产老板接到了武胜县工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三人要为前段时间挂靠从事房地产开发的行为买单。
黄某、蒋某、刘某三人均与房产开发公司签订承包协议,借用房产开发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和房屋销售,开发的房屋建筑面积达11300多平方米,市值达3000多万元。
今年,武胜县工商局针对房地产开发市场主体混乱、挂靠经营现象严重的情况,对无证、无照挂靠开发房地产行为进行了查处,有力地规范了房地产市场经营秩序混乱的局面。工商部门在此提醒,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请立即向工商机关举报,工商机关将对其进行查处。
据悉,挂靠经营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或公民在一定时期内,使用其他集体或企业法人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挂靠经营者不具备合法主体资格,不允许其办理有关证照。房地产市场上,一些挂靠在某房地产公司名下的开发商缺乏诚信,消费者购买商品房后,房产证明等有关手续将很难办理,而且一旦房产质量出现问题,权益将很难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