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根据2011年3月24日市国资委牵头召开的企业改制方案论证联席会议精神,批准同意了扬州全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改制重组方案,标准着企业改制重组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扬州全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隶属于扬州工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资金800万元,现有的资金规模难以与房地产大企业竞争。按照扬州全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改制重组方案,企业通过改制重组,以存量国有资本,引进增量资本,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强企业发展活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为切实做好扬州全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改制重组工作,市国资委将加强指导和督促,突出重点,有序、规范的推进企业改制工作,着力做好三项工作:
一是坚持规范引进战略投资者。按照有关规定,指导企业通过增资扩股,引进实力雄厚的战略投资,实施战略重组。在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上,必须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企业改制有关情况、投资者条件等信息,择优选择投资者。
二是保障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和民主权益。在职工安置上,处理好改制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并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落实职工安置费用保全措施。督促企业认真履行法定民主程序,改制方案须经职工大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须经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布,方可实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改制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改革政策和改革必要性的宣传和教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争取职工群众对改制的理解和支持,为实施改制重组营造良好的氛围,促进企业持续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