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是否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是否一套一标价;开发商是否有代收大修资金的行为等
重处重罚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实行“一套一标”,每套将处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三峡传媒网讯(记者 张龙平 谭本政)万州的商品房是否明码标价,是不是一套房一标价?更重要的是,购房合同上载明的实际购买价格是不是低于或等于标价?这些无不是公众最关心的房地产交易敏感问题。昨天,万州区发改委、区工商分局、区房管局、城监支队等相关执法部门联合行动,2011年万州区房地产市场联动监管专项整治执法行动拉开帷幕。
昨天检查了近10个楼盘
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整治执法行动的重点放在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是否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是否一套一标价;商品房销售是否在标价之外再加价;商品房销售是否一次性公开房源,有无捂盘惜售;《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属于规范合同;《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备案;开发商是否有代收大修资金的行为;证件公示栏(牌)是否齐全;网签系统是否能正常查询;已备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业主临时管理规约是否公示等直接关系购房者切身利益的各个方面。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首批将对万州23家开发企业的25个在建楼盘进行执法检查,随后还将对全区100多家开发企业进行专项检查,以此进一步整顿和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万州房地产市场联动监管专项整治执法行动首日,近10个楼盘接受了检查,所有楼盘都执行了一房一价制度,仅有极少数楼盘存在少量瑕疵。
执法检查中,万州区物价检查所执法人员还随机抽取部分网签合同,与上墙公示的一房一价表格对照,进一步核查开发商或楼盘代-理销售单位有没有价格欺诈行为。
未实行“一套一标”每套将处5000元罚款
据参与专项整治执法行动的价格主管部门人员介绍,这次检查范围广,内容多,整改严。如果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实行“一套一标”,按《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每套将处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希望通过严厉惩处,保障《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贯彻执行。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商品房预(销)售项目,一经查实将责令限期整改,未予整改的将给予曝光、房管部门暂停其网上签约并记入诚信档案,对有违法行为的将移交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