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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中国红基会否认 借公益之名开发房地产

1楼
zhaowf 发表于:2011/8/14 14:19:00

  针对有媒体对于“曜阳国际老年公寓”的质疑,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在其官方网站正式书面回应,以“北京曜阳”为代表的一批老年公寓项目属于“半公益、半经营”性质,由于土地通过有偿出让方式获得,就应允许合作企业开展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在内的各类经营活动。

2楼
zhaowf 发表于:2011/8/14 14:20:00

  中国红基会昨天介绍,中国红基会尝试与爱心企业合作,即通过签订协议,由企业全部出资,并将建成后的“曜阳国际”一定比例的公寓房,由中国红基会用于公益性养老。合作企业根据获得老年公寓建设用地的方式,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经营。

3楼
zhaowf 发表于:2011/8/14 14:20:00

  关于建老年公寓与房地产开发关系的问题,中国红基会回应,老年公寓涉及到土地使用和房屋建设,应该说也是房地产的一种。曜阳国际老年公寓不属于社会资金“经营性老年地产”,但又不同于一般性“公益性老年地产”。由于是公益机构和爱心企业合作,就应该考虑双方的利益诉求。“曜阳国际”在鼓励动员爱心企业贡献一部分利益,包括一定比例的公寓房和经营中的一部分收益,用于公益性养老的同时,也考虑了企业应有合理收益,这才能有利于企业生存和发展。

4楼
zhaowf 发表于:2011/8/14 14:21:00

  关于公益机构可否“牟利”的问题,红基会回应,国家已有明文规定,公益机构或非营利组织是可以通过合法方式使基金增值或进行经营活动并从中盈利,不同的是这种增值或盈利不可以分配,只能用于公益活动。具体到老年公寓来说,土地通过划拨方式获得,又到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扬州曜阳”、“富春江曜阳”,都可从事一些合法的经营活动,其收入仍用于公益事业。文/本报记者赵新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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