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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蹭蹭”上蹿的房价,老百姓日夜望楼兴叹,中央也决心坚定、重拳迭出,要把这高高在上的房价抑制住。然而吊诡的是,住建部在把二三线城市限购的政策制定权交给地方政府后,一些地方竟玩起了“放水”的把戏,“限购令”几成“催购令”。就说这衢州市,其“限购令”限购的套数居然多达3套,限购的范围也只是市区而非全境。这样的“限购令”,更像是大声吆喝催促市民买房。
“限购令”在一些地方变成“催购令”,可以说反映了地方政府在执行限购政策时的不情愿和博弈心理。尽管中央三令五申,但由于“限购令”是从源头、需求方面限制居民家庭购买数量,势必对当地消费、投资、税收产生影响,尤其是对土地市场收益杀伤力最大。在“土地财政”大行其道的今天,一些地方政府终难舍弃利益诱惑和政绩追求,表面上扯着“限购令”的大旗,实际上却变相“催购”。
对于一些二三线城市“限购令”变“催购令”,有专家曾为其辩护说,我国二三线城市尤其是三四线城市大多还处在发展过程中,一方面有许多正当合理的住房需求不应该被抑制,另一方面当地经济也需要房地产业的带动。专家的这种说法不能说全无道理,但是,房价虚高是当今社会的一大现实,不管是一线城市还是二三线城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房地产市场过热现象。
除了将“限购令”弄成“催购令”的做法外,还有不少地方将“限购令”异化成了“限价令”——表面上限定一个商品房的“最高价”,实际上这个“最高价”远高于当地商品房均价,对房地产市场几乎没有影响,比起那些好歹还出台了“限购令”的地方,这些地方就更不给力了。
“限购令”变成“催购令”,是把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当“挠痒痒”玩,这既不符合中央抑制房价的一贯精神,也不可能满足公众期待。表面上看,这种“催购令”保护了地方政府的利益,让相关官员的GDP成绩单更漂亮。可深层次去考虑,如此变相抵制中央的“限购”政策,不光会让地方政府的公信力大打折扣, 还会让渴望房价降下来的老百姓又多一分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