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一年多的商铺竟然没有了,令孙女士一家很是气愤。她告诉记者,她们一家在运城做生意,在空港买商铺的钱都是东拼西借来的,自从交完钱后她和丈夫还多次到工地的现场看楼盖起来了没有,期盼着自己的商铺早一天交工,没想到在8月份接到鼎元房地产售楼部的电话说她们买的商铺因设计改变,不存在了。犹如晴天霹雳,孙女士说她自己得知后就觉得自己被骗了。当时买房时,由于售楼小姐说商铺能增值、50年产权、一次付清房款还能优惠,另外孙女士看到商铺效果图觉得不错才买的,没想到交了钱通过一个电话,商铺就不存在了。
因为当时是孙女士个人主张买商铺的,如今商铺被取消,她被丈夫多次埋怨。令孙女士不理解的是,事发后她找鼎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售楼部讨说法,售楼部的工作人员告诉她说有两个方案,一是给换个大的商铺,多余的平米按现在价格补齐;二是把房款给退了,按银行存款利息付息。孙女士感觉很是不公平,于是售楼部的工作人员只好告诉她等公司领导研究后再给说法,然而后来几次询问都没结果。“要是再换个大的商铺我们还没有那么多资金,退款付息又很是气人,借别人的钱买房就是为了减轻经济负担,现在成了借的钱让开发商用。”孙女士提起此事是满腹怨言。记者在孙女士提供的“商铺买卖合同”上看到,2009年12月2日,孙女士在位于运城市空港新区南区、港府大道南则、冯家卓北的 “精品城” 项目购买“E3-1041”号一层框架结构25.47平方米的商铺一间,单价是每平方米4628.98元,总房价为117900元。
8月30日下午,在运城市鼎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记者见到负责此事的尚部长,尚部长说她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事,等她了解完后再给回复,对于当时售房有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问题,尚部长说她都不清楚。8月31日尚部长打来电话说确实孙女士的商铺因设计要求给取消了,现在还在协商阶段。随后记者多次联系该公司的负责人都未如愿。
售无许可证售房合同问题多
9月2日中午,在运城市空港新区城建局,房管科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精品城”项目并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铺买卖合同”也没有备案。同时,还拿出在城建局部分房地产企业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让记者看。很明显正规的合同上面标有合同编号,还有加盖空港城建局的印章。对于该项目的设计变更是不是已经在城建部门备案或存档,城建局的工作人员说不清楚。
孙女士提供的“商铺买卖合同”和城建局备案的“合同”相比较,记者发现运城市鼎元房地产有限公司合同上把“商品房销售依据”和“保修责任”两条款给省略了。合同编号都是空白,商铺平面位置图也是很小、模糊看不清,所购买的商铺也没有标明。
一位常年从事房地产方面的律师介绍:从法律上来说,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子是不允许销售的,购买还没有取得上市资格的房产,存在诸多隐患。购买这样的房子,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开发商向购房者提前收取房款无疑解决了自己的燃眉之急,购房者的钱被开发商无偿拿去使用,一旦项目出现问题,开发商抽逃资金,造成烂尾楼、问题楼盘,那么消费者提前支付的资金就有可能无法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