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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大摩前高管涉地产行贿 与京沪高官子女私交甚笃

1楼
zhaowf 发表于:2012/5/3 10:44:00

  里应外合

  坐落于上海市中心,紧邻新天地和淮海路商业圈,在这片寸土寸金之地,锦麟天地增值溢价不菲。这是大摩进军中国房地产市场的首个项目。

  事实上,锦麟天地早期由新加坡公司投资开发,至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由上海永业斥资925万美元收购其30%的股权,剩余70%股权由新加坡公司华丽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拥有。至2003年,在彼得森的大力推动下,锦麟天地几经腾挪至大摩。当年5月9日,上海永业将30%股权中的25%以869.5万美元的转让价格出售予永业国际有限公司(永业国际)。时隔两个月,大摩同价购入25%的股权。蹊跷之处在于,对比1997年30%股权的925万美元(折合每股30.8万美元)和2003年25%股权的869.5万美元(折合每股34.78万美元),永业国际买入股权,正赶上亚洲金融危机,房地产市场下行之时,大摩购入时却是房地产市场上行之际,6年后的转让价无疑令人疑窦丛生。

  至2004年10月,就在大摩房地产基金购入锦麟天地的酒店式公寓(Project Cavity)时的协商阶段之初,彼得森却悄然为利益输送搭建平台。同年,彼得森联合吴某和Canadian Attorney(根据起诉书披露,该事务所位于香港,且是一家保险公司的首席律师顾问)在英属维京群岛注册了Asiasphere Holding Ltd.(简称Asiasphere)。其中,吴某持有Asiasphere47%的股权,彼得森与Canadian Attorney于英属维京群岛注册的Strong Man Ltd.持有Asiasphere的53%(前者持有Strong Man Ltd.81%股权,后者持有19%),也就是彼得森持有Asiasphere共43%的股权。

  然而,摩根声称对此毫不知情,仅将Asiasphere权当是上海永业的离岸附属公司。颇为戏剧的是,为了说服大摩将部分权益出售予Asiasphere,彼得森更是导演了一场“苦肉计”。彼得森在邮件中写道:“在大摩房地产基金向中国官员(吴某,以下称"吴" )收购Project Cavity的时候,为了让我们明白所面临的竞争,吴曾向自己信心十足地出示了一份竞标者的书面提议,但是他还是不遗余力地在这一交易中提供帮助,我们才得以较低的价格购入。”

  2005年11月16日,彼得森在邮件中重复道,“我们欠了他们一个人情……,其实这应该是我们喜闻乐见的一件小事。”在彼得森的“软磨硬泡”之下,直至2006年3月,大摩向Asiasphere出售大摩房地产基金IV(MSREF IV)12%的股权,转让价格为300万美元。

  需提及的是,在彼得森的安排下,其价格则是以2004年10月购入价等价转让。然而,根据美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起诉书,时隔两年,该笔300万美元的投资已大幅增值,实际上实现了600万美元的回报。

  举手之间,如探囊取物:2006年至2008年间,彼得森和吴某分别为此可分得86万美元和94万美元的红利。

  如出一辙的是,2005年,大摩房地产基金V( MSREF V)涉及的卢湾区项目Project 138,亦以同样的方式出售给大摩的上海合作伙伴。

  然而,彼得森与吴某之间的里应外合却绝非止于此。除了锦麟天地之外,大摩与永业之间同类交易就已经达到五宗以上。美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强调,彼得森私人与吴某制定了所谓的“3-2-1协议”:每笔交易中,大摩出售予吴3%的股权,其成本价格等价于2%的股权,其中1%的折扣则是作为“中间人佣金”。其中,Project Beatles,即大摩房地产基金联合上海永业从荔湾区政府购得的大型综合体项目,正是吴某从中与卢湾区政府斡旋,且以适当的价格购入。

  2007年2月,大摩与上海永业成立上海永威置业有限公司,斥资13亿元取得上海市卢湾区第65街坊徐家汇(002561,股吧)路258弄地块。其中法人代表正是彼得森。借助上海永业,大摩从协调拿地到项目开发,大摩的野心实则由此可见一斑。其中,“中间人佣金”则是以基金管理费方式支付,彼得森以此为吴某和自己支付了180万美元。不过,吴某,也并非是唯一的中间人。

  东窗事发

  “自从2003年的首次投资,我们一直是上海最大的国际房地产投资者之一。” 2006年4月12日前亚洲主席文礼信宣布摩根士丹利资产服务咨询(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正式成立。

  诚然,正是在上海房地产市场启动之初,大摩就已介入进军中国。就在外资纷纷转向中国,包括高盛、麦格理银行、荷兰国际集团、雷曼兄弟等,大摩早已活跃于上海房地产市场,尤其是商业地产。彼得森于其中的斡旋,不可否认的是,功不可没。

  根据美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的起诉书,彼得森的上司曾要求彼得森废止“3-2-1协议”。不难看出,大摩对此并非完全不知情。直至2006年上海社保案东窗事发,一场肃贪风暴在接下来的两年间沿着主要领导身边的商人网络蔓延开来:在2007年原上海新黄浦(600638,股吧)集团董事长吴明烈被“双规”后不到两个月,吴某悄然请辞,值得注意的是,至2008年止,吴某转而以民营企业家的身份介入与大摩之间的合作;另一方面,大摩合作伙伴上海盛融重组,人事经历了一番整改。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北京调查组赴上海调查陈良宇事件期间,部分官员其实对彼得森与上海官员之间的关系并非没有起疑,但是苦于证据寥寥而不了了之。

  就在彼得森参与完成雅居乐海南清水湾项目不久,2009年2月,大摩“自爆家门”,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公开文件指出中国地产部门的一名经理可能违反了美国海外贿赂行为法的证据后,且已经解雇该名经理。

  因签署协议,大摩因而免除责任,转为协查者,对相关调查提供协助。值得注意的是,大摩房地产基金亦经历了一轮动荡。2008年5月,Robert Naso,大摩房地产前执行董事,调任新加坡。彼得森前同事透露,两人此前合作无间,“如果说彼得森的角色是买者的话,那么罗伯特的角色就是操盘手,后者负责接手前者收购的项目,将其市场化并以更高的价格出售”。

  时隔不久,彼得森的上司Zain Fancy宣布离职,之后其他三名高管相继离职。大摩全球房地产投资总裁Sonny Kalsi之后宣告离职。

  该案定于7月17日宣判,然而,在彼得森操盘的多达28宗交易中,背后的交易究竟所涉多深,或许亦是容易被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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