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任志强、樊纲、陈淮等人在一次论坛上又老生常谈地就关于如何看待房地产行业斗嘴。其实这样争论争不出个所以然来,看看历史其实就明白了。在最近十几年间,中国的地产商们无疑是最为风光的群体,他们积累财富的速度也令大多数企业家黯然失色。无独有偶,在地产商
之前,有另一种商人一直是中国商业历史上的弄潮儿,那就是盐商,而且这两者之间有着很高相似度。
从物理形态来讲,食盐和房地产看起来好像没什么可比性,但它们还是有一些共同点两者的弹性较小,食盐是人们每天都要吃的,房子是人们每天都要住的,这就让政府有动力以各种理由将他们的经营权利收归国有,通过垄断经营来获利。
古人在很早就发现了盐的这种特性,并且想到了通过垄断盐业的经营来牟取暴利。最早将盐业国有化的记载是发生在齐桓公时期,管仲上台后颁布了食盐专营的法令,将盐业的经营权收归国有,从而让齐国国库很快丰盈起来,对齐桓公称霸也起到了推动作用。但是政府往往是不善于做生意的,这对古人来说也不例外。齐国垄断食盐行业的后果就是,食盐的价格不断攀高,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受到了影响,所以后来专营制度也渐渐被废除了。
食盐官营并未被彻底放弃,因为它对当权者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后来的当权者都学聪明了,发现自己实在是不适合做生意,还不如将这些脏活累活交给商人们去干,我来抽他们的税,在这种制度下,盐商想要从食盐生产地买盐必须取得“盐引”,也就是贩卖食盐的凭证。
在当时的制度下,买卖食盐几乎是一种稳赚不赔的生意,所以盐引的获得以及获得成本的高低就直接影响着盐商的利润,这就给主政盐业的官员打开了寻租的空间。盐商们不得不跟官府搞好关系,除了缴纳盐税之外,还要时不时地向官府捐献资金用于治河、修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史称“报效”、“捐输”,同时还要打点各级官员,这些隐性的成本最后都转嫁到了老百姓的身上。
所以说食盐的高价,完全是行政垄断的结果,其实相当于变相的税收,而且税率颇高。只要能突破当权者对盐路的控制,就能获得相当高的利润。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虽然历朝历代对贩私盐的刑罚都是非常重的,但自从盐业官营那天起,贩私盐就相伴随而来。到了清朝中后期,清政府财政越来越紧张,对盐税的征收也愈演愈烈,而且官员寻租的胃口也越来越大,导致依法经营的盐商根本无法与私盐竞争,经常出现官盐滞销的情况。不得已,盐商中也有很多人在贩卖官盐的同时夹带私货,不然无利可图。到最后,官方的运营体制渐渐被私盐冲击得千疮百孔,风光了千年的盐商也就渐渐没落了。
与当年的盐业专营一样,房地产市场如今成为了地方政府获取财政来源最重要的手段,而且操作方法与古代并无二致,也是通过行政手段垄断一级房地产市场,然后通过“土地出让金”的形式获得高额收益。所谓的“土地招拍挂”,就相当于古代的“盐引”,而且从政府的角度来说,“招拍挂”出来的价格自然越高越好,而这部分成本也毫无例外地转嫁到了买房人的手中。
同时,地产商跟政府的关系与盐商跟官府的关系也非常相像。许多地方性的地产商跟政府的关系都非常密切,其运作和经营也都深深嵌入了政府规划中,同时对地方财政也都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在这里面,也难免会出现一些像盐商“打点”官府的行为,为政府官员提供了很大的寻租空间,这也是公众舆论对地产商不友好的原因。
同样,房地产市场也有“私盐”,即现在很流行的“小产权房”。所谓小产权房,只是没有获得政府的认可,但其实它跟“大产权房”并无本质的区别,都是房子,都可以住人,甚至很多质量也不差。这就像私盐,一样可以吃,而且很多质量还比官盐更好。小产权房的交易其实是对买方和卖方都有利的:卖方将所谓的集体土地成功转化为资本,买方以更低的价格获得了住房。唯一受损的利益相关方就是政府,因为它无法从这里面获取垄断利润,这也是为什么政府多次发文要求各地坚决打压小产权房的原因。
但从盐业的历史来看,小产权房就类似于私盐,是非常有活力的,不仅农民自己在盖,一些地产商也不愿意这块肥肉白白溜走,在偷偷摸摸地以“建设新农村”等各种名义兴建小产权房。到底小产权房会不会影响现行的地产开发模式呢?不得而知。
最后,我觉得中国的地产商应该有一种自觉性,不能只顾赚钱而忽略了为社会创造价值,依靠垄断体制获利的确可以风光一时,但若要基业长青,还是需要独立的创新与智慧。
(郭宇宽青年学者) 来源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