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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法律名人谈:从房地产商资金链断裂看民间借贷的是与非

1楼
zhaowf 发表于:2012/9/27 11:58:00
  栏目名称:法律名人谈

  主 题:从房地产商资金链断裂看民间借贷的是与非

  嘉宾律师:上海慧谷律师事务所 邹高飞

  本期策划:李丹

  本期介绍:

  随着市场繁荣和交往频繁。一些公司资金链断裂,民间借贷逐渐形成。由此产生民间债权债务关系日趋增多,最近福州房地产商资金链断裂,民间借贷纠纷成被告案。出现在各大媒体,民间借贷我国法律是怎样规定的?法院是如何处理的?

  为此《法律名人谈》邀请了上海慧谷律师事务所邹高飞律师就这起房地产商资金链断裂,民间借贷纠纷成被告案涉及问题与大家一起分析、探讨。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访谈内容:

  【法律名人谈】聚焦社会热点,关注法治事件。《法律名人谈》栏目欢迎大家的到来,我是主持人李丹。今天做客我们节目的是上海慧谷律师事务所邹高飞律师,邹律师您好!欢迎您做客《法律名人谈》在我们的访谈正式开始之前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邹高飞律师】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非常高兴做客《法律名人谈》就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法律问题和各位共同探讨。

  【法律名人谈】近日,在网上传的沸沸扬扬的福州房地产商资金链断裂,民间借贷纠纷成被告一案。在房地产界颇具影响,也给了一些房地产商无形警告的声音。邹律师,在这里想问一下您什么是民间借贷?

  【邹高飞律师】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则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狭义的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依照约定,进行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借贷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广义的民间借贷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公民与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货币或有价证券的借贷,现实生活中通常指的是狭义上的民间借贷。

  【法律名人谈】那么邹律师,民间借贷的法律特征是什么,具体有哪些?

  【法律名人谈】其实,像这种依靠民间借贷来维持发展的中小企业不在少数那么企业之间的拆借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

  【邹高飞律师】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繁荣,银行贷款的日趋严谨企业间为了短期资金周转之便,相互借款的情况日趋增多,企业间的资金借贷是指作为民事主体的企业之间一方支付另一方一定的金钱,并收取利息的行为主要有三种形式:

  第一种是专门从事金融业务的法人——商业银行之间的借贷(拆借)及银行参与法人的借贷;

  第二种是企业集团内部财务公司与企业集团的成员单位的借贷;

  第三种是除前两种借贷外的非金融机构企业间的借贷一般我们所说的就是第三种两个独立企业间的资金拆借行为实践中有些企业有大量的闲置资金而有些企业流转和经营资金严重短缺。

  通过金融机构融资手续比较繁杂,且审批时间长,而市场机会瞬息万变尤其是一些高新企业、中小民营企业等很难从金融机构获取贷款在此种巨大市场需要下,企业之间往往会采取各种变通的手段(包括以个人的名义)直接相互借贷资金,正是这种拆借的便利性,现实中企业双方签订借款协议,进行资金拆借的行为才时有发生。

  根据《贷款通则》第61条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明确指出:“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贷款通则》第73条:“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按违规收入处以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并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故企业之间的借贷。”但目前并未获得法律上的支持。

  【法律名人谈】对于房地产商资金链断裂,通过民间借贷来完工楼盘的建设也不是鲜见的事情。不论是在现实还是这个案件中,贷款都会涉及到担保有很多担保公司借此发放贷款获得利润。那么请问邹律师,担保公司发放贷款合法吗?民间借贷担保期限是多长时间?

  【邹高飞律师】担保公司是不能直接放款的,担保公司只能给个人或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资质条件不足时,提供贷款担保如果个人难以还清贷款由担保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代偿还款通过担保公司进行担保贷款是需要交纳一定担保费用的当然有的时候担保公司,为了控制风险也需要申请者提供反担保。所以,担保公司如果不是直接发放贷款是合法的。

  民间借贷担保期限,即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即期间经过后,保证人便可免去承担保证责任。

  (一)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期限不明确,保证期间为原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二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原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原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二年。”

  (二)借款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限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依据《担保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在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法律名人谈】我们如何去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我国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邹高飞律师】我们应当理性和依法处理民间借贷纠,最直接的法律依据是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法律名人谈】在这个民间借贷纠纷案中,法院为了不出现烂尾工程及保护买房人的合法权益,让债权人履行债务人延长还款的期限。并解除财产保全目的就是为了缓解房地产商资金链断裂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法院可以直接强制执行吗?

  【邹高飞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名人谈】在现实生活中,如果真的需要通过民间借贷来筹款,那么我们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呢?请邹律师在这里,给我们正准备借款或已经发生民间借贷纠纷的朋友提个醒吧。

  【邹高飞律师】好的,在民间借贷过程中,我特别提醒大家注意以下几点:

  一、借款之前,最好签订书面合同。

  民间借贷大多以借据的形式代表合同。一般来说,这也是可以的但由于借据过于简单。如果发生纠纷很难凭此处理,因此借贷双方最好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详细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免留下后患当然如果当事人之间确实没有书面借据或合同的但双方都承认借贷一事的可以确认双方借贷关系存在。

  二、合同条款中,有关利息的约定要合法。

  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产生矛盾的是利息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

  (一)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二)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三)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贷;

  (四)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五)当事人因借贷外币、台币等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以参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参照中国银行的外币储蓄利率计息;

  三、发生纠纷时,要特别注意诉讼时效。

  民间借贷由于大部分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很多人并没有对它给予应有的重视孰料一些无赖之徒。正好钻了这个空子采取赖账、久拖、回避的方式以逃避债务在此提醒大家:还款最后期限后的两年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在此期间你必须向借款人索要借款否则两年过后法律对你的债权不予保护。

  四、灵活应用多种法律手段,处理民间借贷纠纷。

  处理民间借贷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种类。

  【法律名人谈】一些中小企业的房地产商由于自身资金的不足,他们为了完成工程不惜在民间借高利贷。本身资金链断裂和国家对房价宏观调控政策的出台,使他们在经济上备受损失,所以借高利贷不能按时偿还被告上法庭。那么,我们该如何避免民间借贷纠纷的发生?在本次访谈的最后,请邹律给我们大家一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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