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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新社电 30岁的庄某月薪三四万元,可他却为结婚无房发愁,于是谎称在广州拥有170平方米的豪宅,并买来假房产证糊弄准丈母娘。目前,检察机关正以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办理此案。
30岁的庄某是广州黄浦区人,大学毕业后经过拼搏,成为广州一家金融投资公司的董事长助理,月薪三四万元。2012年7月5日,庄某在广州市珠江新城租了一套170平方米的豪宅,月租14000元。
庄某的女友小倩(化名)在银行工作,2人恋爱多年计划着结婚。然而准丈母娘却提出“要结婚就得有车有房”,这让存款不足以付首付的庄某犯了难。为此,他先是谎称所租的豪宅是妈妈“赠予”的,但准丈母娘较了真,一定要看到房产证才放心。
去年11月上旬,庄某花了约1万元,搞了一张该豪宅的假房产证。没想到,准丈母娘又提出要核实房产证的真伪。去年12月17日,庄某陪着准丈母娘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工作人员发现房产证系伪造的,遂当即报警,庄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察官表示,庄某的行为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该罪名刑期一般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管制、拘役。法律人士称,鉴于庄某认罪态度好,不排除被判处缓刑,甚至免予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