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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购房落户义乌政策有变动 人均建筑面积需25平方米以上

1楼
我是小散 发表于:2013/8/12 2:36:00

  本报讯记者从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获悉,8月份起,外市户籍人员购房落户义乌的,人均建筑面积有了新规定。

  为进一步明确外来人员购房落户、子女入学等政策,按照新规,外市籍人员在我市规划区内购置住宅(包括商品房和二手房),人均建筑面积由原来的10平方米以上改为人均25平方米以上。即以一户人员来算(指夫妻及未婚子女),如果一家四口人,则需要100平方米以上。

  自8月份开始,非义乌本市户籍人员办理购房落户义乌的业务时,凡申请人达到购房面积及相关材料的要求后,可以前往市行政中心公安窗口办理落户。经审核批准后,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可以落户义乌;对购房者本人不要求落户的,其配偶及子女也可以办理落户。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申请人未了解新政策导致无法达到相关要求资料被退回。公安窗口工作人员提醒,对于想购户落户义乌的外来人员,如需迁移户口,办理之前务必多了解相关政策,可致电85578859进行咨询。

  【延伸阅读】外市户籍人员凭房产证办理落户手续后,在子女就学方面即可享受以下政策:在住房所在地为适龄子女办理就读手续。对购房后不要求入户义乌的,其适龄子女借读按有关招生办法解决。

  在生活保障方面,已在当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含已享受养老金人员),可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按照购房入户政策取得义乌常住户口(含配偶、子女),符合义乌养老、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参保手续,享受与义乌参保人员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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