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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份,《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开始征集民意,这是自2012年9月6日国务院批复《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后,广州市出台的第一个配套文件。《条例》中赋予南沙多种先行先试的权限。由此可见,随着南沙国家级新区规划的逐步落实,也会有更多的惊喜出现在南沙楼市。
《条例》中赋予南沙多种先行先试的权限,允许土地收益自留南沙发展,增加免责条款鼓励南沙官员放开手脚,进行体制创新。去年10月,国家级新区——南沙正式起航。
当其时,广州市长陈建华指出了南沙落实国家规划的八大任务:以《规划》为总纲领,整合和完善专项规划,细化国家、广东省给予南沙的政策,强化交通设施,抓好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南沙新区条例立法。其后,《南沙新区条例》的词组不断出现在南沙干部的嘴边。在今年召开的区两会上,区长袁桂扬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年内将配合《南沙新区条例》的立法工作,建立起“科学开发,从容建设”的长效机制。这使得外界对《条例》的期盼逐日升温。
事实上,在去年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现场,广东省长朱小丹的话掷地有声:“凡是可以下放给南沙新区的省一级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一律下放,除非法律规定有些还必须掌握在省一级的个别的权限除外。主要是赋予南沙新区充分的发展自主权。”
翻阅《条例》不难发现,这一精神在首次公开亮相的《条例》中也得到淋漓尽致的体现。《条例》分为九章,56条细则,囊括了经济体制、文化体制、行政体制和社会体制创新多项内容。
而且亮点很多,非常全面。《条例》在最后特别注明:“南沙新区管理机构为实施本条例,可以根据需要制定配套实施办法。”这一条规定也给了南沙未来更多的遐想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