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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评论:究竟该怎样调控楼市

1楼
我是小散 发表于:2014/1/18 15:27:00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于“房价”、“楼市调控”等热题虽未置一词,但有关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等重大改革举措,却为楼市调控新政与改革路线的确立指明了方向。为此,笔者愿在解读以往调控认识误区的基础上,提出落实改革新政的三点建议。

  一是楼市调控的当务之急不是限制房价而是制约暴利。据报道,近十年来为抑制房价的过快增长,国家基于限购或限价手段,先后出台了十几个楼市调控政策,但房价却依然上涨了十倍。显然,社会已认定,基于限制政策的政府干预措施,难以实现抑制房价过快增长的民生目标。

  众所周知,限购的前提是抢购,而抢购的商品怎么会降价?虽然理论上“限购”能减少购买促使降价,但“不让买”和“不想买”对市场价格的影响却截然相反,这也是为什么“限购”反致房价上涨的蹊跷原因。如今,即使将热销的高价房强行限价或降价,工薪阶层也买不起,这种“替富人省钱”的调控措施有何民生意义?更何况任何市场限价不是政府补贴就是黑市交易,且极易滋生腐败。

  有关是否公布房产成本的争论,更暴露了楼市调控的方向误导。因为即使公布了房产成本,揭示的也只是房价暴利而非限价原理。对此,有专家建议应尽快出台《反暴利法》来遏制房价。但反暴利主要针对垄断经营,而市场暴利要靠税收调节,增收部分多用于社会保障。因此,楼市调控的当务之急不是限制房价,而是限制暴利。只有将更多的市场暴利转为财税收入,只有当社会保障人人都能安居乐业时,楼市的涨跌才能回归单纯的经济指标,而不再涉及社会与政治稳定了。由此即可落实三中全会提出的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目标。否则,若因为“反暴利”将热销的高价房低价卖,岂不贻笑大方?

  二是楼市调控应突出住房保障和回归居住属性的重点。长期以来,基于“地价决定房价”的误区,社会舆论一致谴责“地王拍卖”拍高了地价、抬高了房价,认为“只有控制住地价才能稳定住房价”,并呼吁禁止国企参与“地王”拍卖,制造了诸多“限价拍卖”的世界奇闻。殊不知,房价不是地价决定的。相反,地价却是由房价决定的。不然,就不会有“地王”因楼市降温而变“地荒”的现象了。其实,高价房随涨随卖的事实早已表明:房价既不是地价、也不是政府、更不是房企定下来的,而是由“房奴”买起来的。即“高价房”的不断出手,才是“房价高”的根本原因。

  数据显示,我国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已达33平方米,户均住房已超1.1套,这还不包括尚有200多亿平方米约2.3亿套存量房。因而从居住属性看,房产开发已经饱和。但从投资属性看,楼市上扬仍存预期。为避免房产过剩导致楼市崩盘,政府楼市调控就不能简单地采用逆市的限购、限价手段,而是要把握突出居住属性、抑制金融属性的重点,回归楼市消费理性,实现全民住有所居的调控目标。否则,一味打压促成楼市崩盘的民生状况要比楼市虚高更可怕。

  事实上,即使理性的楼市也绝非一片低价,而是高低有序。高价靠市场,低价靠保障。政府不该管也管不了“无限的”房价上涨,政府应该管也管得起“有限的”住房保障。包括进城农民公寓在内的安居工程,才是政府放开高价、保障低价的应有作为。当然,这需要健全的国民收入和财产监管体系作保障。否则,收入不透明、财产不公示造成的“经济住房不经济、安居工程未安居”的怪象仍将继续。为此,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全社会房产、信用等基础数据统一平台的要求,表明了健全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的改革决心。

  三是加快土地财政转型,建立免一减二征三的房产税制。虽然“土地财政”备受诟病,但无论土地拍卖还是贱卖,“建设用地有限”都是普遍真理。既然房价不是地价决定的,那么在耕地极为宝贵的人口大国,采取高成本用地的“土地财政”有何不妥?虽说土地财政不可持续,但“土地贱卖”的国有资产流失更不可取。当然,土地财政不能只靠寅吃卯粮地高价卖地,必须尽快实现向征收“不动产税”转型,这样既能保障稳定的税源,又能抑制房产的投机。实际上,青岛在110年前创建的《胶州土地法规》,提出 “土地国有,涨价归公”,如今仍不失为治理土地囤积、投机获利的地产调控良策。

  长期以来,由于房产收益远高于储蓄或股票,市场自然将房子变金子,楼市变股市了。此时,无论是禁止“地王”拍卖还是增加开发用地,都会因“买涨不买跌”的社会炒股心理,持续将楼市推向“牛市”。虽然呼之欲出的房地产税,能够抑制地产投资和囤积,有效治理楼市变股市、房子成金子的市场乱象,但征税的前提是要建立涉及权利隐私的财产公示制度。以往因为没有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这项制度失去了顶层设计的主动性。如今,三中全会已做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的决定,必将引导楼市调控走出雾霾。在此建议,为避免征税引发房产集中抛售的楼市震荡,房产征税应采取免一、减二、征三的逐套递进征税制,由此亦可解决社会对新增税负会加大民生负担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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