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8日上午九点,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房产管理局联合举办了娄底市房地产涉税信息联网共享演示观摩会,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技术、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这是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之间实现涉税信息共享的第一范例,也是我市在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系统运行2周年之际,采取科技加管理手段进一步强化房地产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的有力举措。
房地产涉税信息系统的联网运行,标志着我市房地产税收征管迈上了信息管税的新里程。一是实现了先税后证的客观性和唯一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明文规定,房地产权属人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时,必须依法缴纳税款方可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涉税信息共享系统的上线运行,将这一法定的前置程序以科技手段嵌入房屋权属登记系统,通过计算机系统的客观控制,完全杜绝了关系税和人情税的发生,也完全堵塞了不经过纳税程序直接过户房产证的其他通道。二是实现了信息共享的实时性和多元性。纳税人只要在房地产管理局进入受理登记程序,涉税信息在第一时间就发送到了地税征收窗口,纳税人在地税部门完成纳税以后,房地产管理局又通过系统将纳税人的完税凭证扫描进入系统储存归档,这样,房产部门对权属转移涉税事项可以通过电子信息和纸质信息进行双重把关。三是实现了优化服务的快捷性和实用性。涉税信息共享系统数据读取和传递的速度不高于5秒钟,大量减少了房产和地税窗口人员手工劳动和纳税人等候的时间,信息通过电子实时传递,减少了纳税人提供纸质复印资料的数量,为纳税人节省了费用开支。四是实现了防范执法风险的科学性和操控性。近年来,娄底房地产二级市场比较活跃,2013年住宅类二手房交易税收达到了7100多万元的收入规模,每笔业务的计税依据都通过纳税评估系统由计算机自动生成。涉税信息共享平台的建立,进一步规范了核税权、征税权等权力的行使,实现了“靠人估税”到“科技核税”的重大转变,为地税、房产部门排除外界干预、防范执法风险提供了切实管用的监控手段。五是实现了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前瞻性和兼容性。涉税信息共享系统具备接受各种房产信息的功能,无论是一手房、二手房,无论是住宅、非住宅类房屋,都可以兼容并蓄,同时还为以后国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预留了接口。据软件开发业内人士分析,目前,娄底涉税信息系统居于全国领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