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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金科股份[3.16% 资金 研报]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4-067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按期收回联营公司债[0.05%]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近日从全资子公司江阴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金科”)获悉,该公司未能按期收回联营公司债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金科与江苏恒元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恒元”)于2011年1月7日签订《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双方合资成立吴江金科扬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金科”)共同开发“廊桥水岸”项目,其中江阴金科和江苏恒元各持有吴江金科50%的股权,由江阴金科负责吴江金科经营管理。
江阴金科于2013年10月30日与江苏恒元签订《项目合作开发补充协议》,约定吴江金科改由江苏恒元负责开发经营管理,自此吴江金科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为本公司联营企业。按照该补充协议约定,江阴金科向吴江金科提供的借款29,600万元(2011年12月之前提供)及2012年度的借款利息2,930.89万元,江苏恒元应确保吴江金科于2014年6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上述债权29,600万元在2013年1月1日至吴江金科实际归还江阴金科期间按年利率7%计算收取资金占用费,由江苏恒元确保吴江金科于2018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完毕。如吴江金科逾期未归还江阴金科上述债务及利息,则再按年20%计收罚息,江苏恒元和江苏扬子江船业集团公司对该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截止本公告日,吴江金科尚未归还上述借款及利息,该公司称主要系今年其主要合作银行银根紧缩,导致开发贷款及销售资金回笼困难,暂无法归还上述借款及利息。
目前本公司正在加大催收力度,督促对方尽早归还上述款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4-068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目前,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金科实业集团科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年度陆续收到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及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管理委员会财政补贴款2,989.52万元、10,180万元,合计金额13,169.52万元。
除上述补贴外,2014年度本公司及其他控股子公司陆续收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相关政府补贴共计3,607.44万元。
以上政府补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入公司2014年度营业外收入,预计增加2014年度净利润12,582.72万元,具体情况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4-069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公司已于2014年6月28日发布《关于召开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61号)。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4年6月27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7月14日(周一)14时30分,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7月13日--2014年7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2014年7月14日15:00。
(四)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10日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1、凡2014年7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北部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矿大厦11楼)
1、审议《关于公司接受平安大华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事项为关联交易事宜,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该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14年6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等刊载披露。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登记,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14年7月11日9时至17时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矿大厦,邮编:40112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6;投票简称:金科投票
2、2014年7月14日交易时间,即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