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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杨玲 通讯员何正君)记者昨日从南宁市工商局获悉,从本月起至10月,工商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南宁市房地产市场广告秩序,严厉打击利用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商业欺诈行为,培育良好的房地产广告环境,促进南宁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主要整治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印刷品、互联网、户外设施(包括楼盘围挡)以及电梯间、停车场、地下通道等设施发布的各种类型的房地产广告。对未经登记擅自发布的,未按规定标明户外广告登记证号的,擅自改变发布地点、形式、数量、规格、登记证号的,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倒卖或以其他形式转让《户外广告登记证》等不符合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的房地产广告进行重点查处;坚决查处未取得项目土地使用权证明、项目建设许可证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预售销售许可证明、产权证明而进行的广告宣传行为,以及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项目宣传”“形象宣传”或“内部认购”“内部认订”、“内部登记”等尚不具备销售条件发布的房地产广告。
此外,含有虚假、夸大宣传内容的房地产广告;含有“炫富”、宣扬享乐主义、封建等级观念、崇洋媚外、封建迷信等不良文化内容的;广告语言文字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房地产广告;房地产企业开展欺骗性有奖销售、或最高奖超过5000元的抽奖式有奖销售;在经营场所对商品房或楼盘作虚假的文字标注、说明或者解释;利用大众传播媒介作虚假的宣传报道;利用广告或宣传材料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其他违反《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的房地产广告的违法行为均属本次重点查处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