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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房产税有点生不逢时”
“当前的经济形势,房地产税有点生不逢时……房地产税在2017年正式推出的可能性,罩上了一层雾气。”5月19日,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第71期“经济每月谈”上,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作出了这样的表态。
在同一场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也提到,(有关房地产税)今年的政府报告里确实没有提这个事,但预算报告里讲到了要配合立法,“我理解,现在在调控方面特别关注房地产的调整和整个经济运行态势的关联,在短期没有把它列在工作日程上,但(这)没有改变在过去多年的改革文件,特别是三中全会以及财税配套改革方案政治局审批里面已经形成的房地产税改革的基本指导意见。”
此前贾康在公开场合曾多次表示,房地产税将在2016年完成立法,并于2017年正式推出。
在刚刚结束的经济体制改革会议上,房地产税并未列入今年的改革目标,使得外界对于这一税种的推进进度产生了猜测。
贾康称,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这样一个指导方针,具体的推进过程中是一个策略性的掌握。“一旦房地产市场的调整分化见了眉目—我觉得很可能在今年下半年就差不多见眉目,后面改革的安排还会按原有逻辑展开……如果总是这样拖泥带水,中央审批财税配套改革方案所提出的时间表的要求,会面临重大的考验。”
在贾康看来,按照时间表,重点、基本的事项2016年能做出来。现在三中全会说的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实施体制改革,连接的是另外一个重要的要求,就是逐渐提高直接税比重。由于个人所得税改革没有时间表,惟一在直接税方面看得出来有抓手的就这一件事(房地产税)。
在上述论坛上,高培勇也对房地产税的出台进度表达了担忧。
高培勇称,在过去一年半时间里,涉及间接税的改革进展相对顺利,去年通过营改增实现的间接税减少是1918个亿,如果照这样一个进程继续推进,到今年年末,如果营改增在年内全国范围内所有行业全面推进的计划不做调整,减税的规模将达到4000亿-5000亿元。但直接税的改革进程并不顺利。
“到目前为止,房地产税在2017年正式推出的可能性,罩上了一层雾气。能不能在2017年正式推出,大家心中有数。另外一个重要的税种,个人所得税的综合制改革,能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在哪一个时点上正式亮相,我们也需要观察。”高培勇说。
所谓直接税,简单点说,就是直接向企业和个人征收的税种,如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直接税对应的是间接税,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虽然个人并不直接缴纳,但多数还是要间接为之“埋单”。在税制改革中,加大直接税的比重,减轻间接税的比重,这一提法提了很多年,但一直没有实质性的进展。以2013年为例,个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仅为6%,且工薪阶层是缴纳主体。
高培勇表示,房地产税究竟会不会延迟,是属于决策问题。他直言,当前的经济形势,房地产税有点生不逢时,原因在于中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在经济下行的条件下两个问题比较突出:一是房地产业本身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不一般的产业,是举足轻重的产业,它的发展变化对经济形势的变化具有重大影响,所以这是要考虑的。二是财政收入的形势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的稳定格局,“两个方面结合在一起,为房地产税如期推进增加了障碍性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