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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牵动众人心,记者四看探究竟。由于身负发展、民生、投资等多重属性,房地产市场的起起伏伏也被赋予了多种含义。房价涨跌,令人纠结;楼市调控,引人注目;民生改善,让人期盼。只有冲破利益、情感等浮云的遮蔽,不纠缠于一时、一域的进退,才能将房地产市场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一看——
波动属正常
本报记者 胡文鹏
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价格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波动,在部分城市、部分区域,房价波动幅度还较大。值得注意的是,看似矛盾的“房地产泡沫论”和“房地产崩盘论”,同时在此轮行情中滋长、发酵、蔓延。房价一涨,就称“有泡沫”;房价一跌,就呼“要崩盘”。类似言论,以自媒体平台尤甚。笔者以为,脱离房地产的市场规律、政策背景和消费预期,脸谱化地看待房价短期涨跌,恐失公允。
世界上没有只涨不跌的市场,也没有只跌不涨的买卖。承载着消费、投资、民生等多种属性的房地产市场,沉浮起落是市场规律使然。倘若过于纠结短期房价涨跌、波动,缺乏对房价长期性、趋势性、规律性的理性预期,就会纠缠于一时、一域的得失,难以窥见整个市场的全貌,也难以得出全面结论,进而作出正确决策。
有形的涨跌,是无形的市场规律运行的结果。当前,一、二线和三、四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可谓几家欢喜几家愁。其间,供求关系的变迁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房价。一、二线城市由于土地稀缺、房屋稀缺,特别是个别地段的学区房、小户型资源稀缺,更是一房难求,刚性需求和改善型需求给房价上行注入了动力。反观三、四线城市,由于前期一拥而上的房地产项目提供了丰沛的存量,在房地产市场低迷的预期下,需求端发力不足,使得三、四线城市房价整体低位运行。但这也是对前期市场过热的正常回调。倘若以三、四线城市房价为锚定,由此判断一、二线城市房价有泡沫,又或者,以一、二线城市成交量为标准,由此推断三、四线城市房市要崩盘,都是不可取的。
表层的涨跌,是深层的政府分类调控的反映。房地产市场不是铁板一块,政府调控手段也日益多元。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的政府和部门,坚持分类调控、因地施策,突出政策调整的针对性、差异化。给那些房价高企的一、二线城市吃“退烧药”,调控重点放在防止房价过快上涨上,通过采取限购措施、增加购房成本、提高保障房供应等手段,降低房价大涨预期。给那些房价下行压力较大的三、四线城市打“预防针”,采取严格控制土地供应、积极回购存量商品房等措施,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从近一段时间的70个大中城市房价运行轨迹来看,个性化的分类调控正在发挥作用。
客观的涨跌,是主观的消费心理分化的必然。有人的地方就有市场,有市场的地方就有预期。而预期,正是影响价格走向的重要因素。经过数年的深度调整、转型,房地产市场参与者的消费预期也在逐步分化。热点城市、热点区域的购房者,部分人从心理上认为其所在区域的房价已调整到位,在限购政策松绑、购房成本降低,及行政规划政策的激励下,不再一味持币观望。偏冷城市或区域的购房者,从此前认定房价只涨不跌的恐慌中冷静下来,也不再盲目贷款消费。分化的心理造就了分化的市场,体现在价格上就是房价的涨跌不一。
风物长宜放眼量。只有跳出短期房价波动,才能更加清晰地掌握房地产市场的脉络和趋势,随势而动,趁势而为。如果将房地产市场放在中国经济宏观环境下,就不难发现,中国离“2030年城镇化率达70%”的目标仍有相当长一段路要走,房地产在其间仍需大有作为;经济新常态之下,房地产作为一个关联度高、涉及面广、带动力强的产业,在其间仍具有较大发展空间。而如果将房地产市场放在民生改善的微观背景之下,也不难发现,当前大量刚性需求和改善型需求依旧十分旺盛……可以说,房地产市场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仍将处于上升时期,不存在所谓“崩盘”之忧。
当然,这并不是说房价会随着市场的繁荣而一路走高。随着宏观调控政策的科学高效,房地产自身调整步伐的深入持续,消费者消费心态的理性成熟,房价已不再具备暴涨的条件,房地产产业也正逐步作别黄金时代,迎来更加理性、成熟的新阶段。中国经济新常态的重要内涵之一,便是实现有质量的增长,房地产行业同样也不能例外。
三看——
调控是回归
本报记者 亢 舒
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产生了深刻的变化,政府的宏观调控手段也随之发生了改变。特别是今年3月30日,人民银行[微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微博]等5部门,联手打出降低二套房个贷首付比例、降低公积金贷款首套住房首付比例等一系列政策组合拳,楼市升温迹象更为明晰。据此,有舆论认为此轮宏观调控是在救市。
不可否认的是,在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的阶段,市场的变化与政策调整间的关系密切。但房地产市场发展到今天,迎来了一个重大变化。整体而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总供给和总需求大致平衡,告别了过去总体短缺、供不应求的阶段。因此,才有了很多市场人士做出的一个判断——房地产行业从黄金时代进入白银时代。
阶段的变化,也带来了政策的变化。如果仔细梳理近些年来的文件、政策,不难发现,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字眼少之又少,近乎销声匿迹。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我国今后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方向,是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
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有关房地产市场的“330新政”出台之后,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都表示,新政不应视为救市,而应当被看做是应有政策的回归。也就是说,过去为了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防止房价在一些城市过快上涨而出台的政策,特别是一些行政色彩比较浓厚的“限购”、“限贷”等政策,在阶段改变之后,已根据不同情况,逐步放开,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调整。
事实上,早在2014年9月30日,央行[微博]、银监会就出台放松“二套房贷”的政策。从去年至今年,我国公积金政策也进行了调整。今年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又要求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
一系列政策表明,政府宏观调控的目的,既不是为救市,也不是为了所谓打压房地产市场,意在逐步淡化调控的行政色彩,更多地让市场在房地产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无疑是一种理性的回归。
四看——
民生最关情
本报记者 亢 舒
提起房地产市场,不少人脑海中会浮现“高房价”、“日光盘”等词汇。由于某些城市的部分商品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导致很多人提起房价时,往往会有意无意地忽略数量庞大的保障性住房。事实上,近年来,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廉租房、限价房、经济适用房、棚改房等的建设力度和供给水平。这不仅切实解决了相当一部分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也增加了整个房地产市场的正向预期,为房价总体平稳创造了有利条件。
数据能说明问题。2007年至今,我国拉开了大规模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帷幕。在过去几年间,包括棚户区改造在内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为解决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问题和改善居住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4年9月底,通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实物方式及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方式,全国累计解决了约4000万户城镇家庭的住房困难。
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房屋的一个重要属性,为此,我国逐步探索出“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这一基本思路,以最大可能解决困难群众的居住问题。针对住房困难群众,政府通过主导建设保障房或者货币补贴的方式帮助其解决居住问题,而对于一些“夹心层”,政府也通过一些优惠政策降低购房成本,如自住商品房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