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SiteMap
炒邮网论坛 http://bbs.cjiyou.net/
郭先生:我和妻子于2012年3月24日登记结婚。妻子为广州(楼盘)户籍,我申请随迁,和她一同迁入新房的户口。我按照政策准备的材料,提供了购房合同复印件及房价发票。现在被要求提供房产证及个人住房证明,但是我需要9个月时间才能拿到房产证。其他个人材料我已经准备齐全,请问这种情况下申请随迁入户,能否办理?
市公安局:要求提供房产证,是因为要核实房屋是否交付使用以及门牌号码是否已编列的问题,因此新政策现要求申请人应出具市房管部门签发的房产证,及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建议郭先生可申请夫妻投靠至您配偶现所属的户籍地址内,待取得房产证后再办理市内迁移,将户籍迁至您所属的房产名下。
信息时报记者 林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