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兰芬)昨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城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开始实施。我市放宽了落户、税收、贷款、金融等多方面政策,鼓励居民购房,支持房地产企业开发。
《意见》包含了6大条18小条,其中居民最关注的是“购房补贴优惠”这条。自2015年12月1日起至2017年1月31日止,凡在我市城区购买普通住房的居民,可领取市金投集团提供的“金投消费卡”。购买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有6000元的“金投消费卡”补贴;购买91-144平方米住房的,有8000元的“金投消费卡”补贴。
在落户方面,只要在我市城区购房的外地居民,随时可迁移落户,其家庭成员也可随迁。一家人可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就医、就学等权利。
在税收方面,减免了二手房交易中的部分税费。个人转让2年以上普通住房的个,免征营业税;个人转让2年以上非普通住房的,按照差价(现在的销售总价减去当初购买的总价)征收营业税。
在贷款方面,我市给广大创业人员特设公积金贷款渠道,只要其在城区购房,就可申请低利息的公积金贷款;对房企,各商业银行会加快对其的信贷审批进度。
在金融方面,我市会通过金融创新,激活、引导和撬动商业银行和社会资本投向房地产项目建设。
这一系列的房地产新政策,已从昨日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17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