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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直成谜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费用的支出结构,国家统计局已经下发通知,将通过一场针对40个重点城市商品住宅开发费用的专项调查予以摸底。在此项调查中,国家统计局就要求各地在报送企业调查数据的同时,还要将2008年被调查城市财政收入、土地出让收入、房地产税费情况表一并上报。(5月23日《济南日报》)
开发商视为商业机密的,正是消费者想知道的。正如经济学者易宪容所言:“合理的市场定价机制,前提是信息充分公开。没有这个前提,定价机制就有问题。让公众了解开发成本,开发商了解土地市场等各种信息,就有利于控制暗箱操作,各方就都能更理性地判断房地产市场,房价就能更趋理性。”在楼市走向不明,坊间与开发商对楼市回暖存在争议的语境下,为了应对内需增长需求,国家统计局摸底40个重点城市商品住宅开发费用,推动房价成本公开,传递出引导楼市健康发展的信号,值得关注。
事实上,今年“两会”期间,开发商代表许家印就自曝过高房价内幕。他认为,应当从房价构成的几大要素入手,建立严格的控制地价、控制税费、控制利润的控制手段,使房价下降到稳定合理的价位(3月5日《新闻晨报》)。福建、山东等地也公布过住房成本清单。但是受到了部分地方政府与开发商的质疑。还有人担心公开房价成本会泄露商业机密,有开发商甚至认为,“公布房价等于公布老婆的内衣尺码”。
我认为,这个认识需要澄清。虽说房价的高低,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但是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层面看,作为百姓重要生活资料的住房产品,不仅仅是一种商品;它实际上带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让百姓“居者有其屋”,是政府的神圣职责。政府有责任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运转,在保证开发商合理利润的同时,对房价给予必要调控。而且摸底房企费用构成,理清房价成本,还可以为社会舆论对房价合理性进行监督提供依据。在房价走向不明朗的当下,尤其如此。
那么,房价成本到底该怎样算呢?一般说来,房价成本主要包括这么几项:地价成本、建筑安装成本、税费成本、各项配套成本和企业运营成本。应该承认,由于企业的管理水平不同,房价成本还存在房产所处地域、楼层、季节等个性差异,企业运营成本构成有一些不确定因素。但是,除开企业经营等弹性成本需要进行综合权衡以外,地价、建筑安装、税费、配套费用等成本应该可以理出一本明白账。而且,有的开发商拿地比较早,其土地成本要远低于目前市场土地成交水平。
除了这些基本房价成本构成要素外,房产成本实际上还包含有一定的腐败成本。从媒体报道与房地产市场的潜规则中就可以了解一二。公开理论上的房价成本或许不难,但是如何公开腐败成本,是一个十分敏感的话题。对此,政府部门与开发商都不想也不敢触及。但是如果摸底房价成本时,“遗漏”了这笔成本,开发商也会觉得很“冤枉”。所以,我认为,惟有地价、税费、利润、腐败成本几方面全面公开,真正剔除了腐败成本与开发商的暴利空间,国家统计局摸底出来的房价成本,才会趋向透明、真实。
从根本上讲,要真正保证房价成本构成的可信度,既不能由开发商自言自语,标榜自己成本如何如何之高,也不能由地方政府一手包办。国家统计局安心坐在家里收集各地上报摸底数据,那是靠不住的。鉴于有的地方政府过分迷信房价拉动GDP数据,与开发商关系密切,在摸底房价成本构成的问题上,政府部门也应避嫌,交由独立第三方社会机构来摸底房价成本,吸收普通消费者参与监督,拧干房价成本的水分,保证房价成本的可信度。还要防止参与调查的开发商玩弄数字游戏,在高房价面前只谈地价高、税费重的客观原因,回避暴利嫌疑,对真实房价成本“躲猫猫”。
而且地方政府应摆脱房产财政依赖,在降低地价、税费方面体现责任担当,为楼市理性发展提供市场原动力。从长远来看,摸底房价成本应从扩大内需的应景调查走上法制化、科学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