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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我为房狂:投资者感叹炒房的钱好赚

1楼
邮耗子 发表于:2009/6/12 14:24:00
  2002年初,房先生有了40万元的积蓄,也有了一个“靠谱”的女友。他感到自己已经有了进入楼市的充足理由。那时,很多房子都是零首付,不用花钱就可住新房,而且月供比租金还低。房先生还记得那时深圳关内的房价一平方米只有5000元到6000元,好的地段也不过8000元。抱着尝试的心态,房先生除了为自己买了一套婚房,还买了一套作为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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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次置业
  
  房先生把108平方米的一套房作为自住,另一套50平方米的小户型作为投资。108平方米的这套房在南山区,住着住着,他渐渐发觉,这套房物业景观太少,视野也不开阔,站在自家阳台就可以看到对面楼主的床,而且近马路,晚上睡觉受来往车辆噪音干扰,卧室和书房严重西晒,到了夏天,经常不得不一天24小时开着空调。
  
  住了不久,房先生和女友登记结婚,决定换房。房先生并没把原来的房子卖掉,而是以房养房,把原来房子的租金拿来养着新买的房子。房先生常常自诩也算是属于二次置业人群了。而且从那开始,房先生也渐渐跨入了炒房者的行列。
  
  房先生在科技园附近看上一套130平方米的三房两厅,总价80多万元。这套房赠送了十多平方米的入户花园,有超大的凸窗,南北通风非常好,也不用再面对西晒的痛苦,景观更是没的说,对面就是深圳湾海面和红树林滨海生态公园,视野极其开阔,香港就近在眼前。一所名校就在附近,地铁也将沿途经过。再与原来的房子相比如此优越的条件的刺激下,房先生毫不犹豫地买下了这套房。
  
  初涉水深
  
  房先生手头的积蓄在交这些房产的首期之后所剩无几。2003年底深圳房价有所上涨,但是幅度不大,经过一番讨论,房先生夫妇决定把南山那套不实用的房子卖掉,还了他们当时所住的科技园房产的贷款,而且还用余款又以一家三口的名义买了一套60平方米的小户型
  
  这套小户型以及房先生最初买的那套50平方米的小户型到了2005年已翻了一倍还多。房先生决定把两套小户型都出手了。但是那套60平方米的小户型,在办理房地产证过程中,是登记了妻子和孩子的名字的。房先生与买主去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时,没有叫妻子和孩子一起去,也没有提供两人的委托书。登记部门没有给予受理,后来三个人一起去办,才过户成功。
  
  这一次转手,让先生手里的现金翻了几倍。原本不怎么懂得炒作房产的房先生尝到了甜头,在感受到房地产投资的巨大利润之后,房先生开始进入了炒房的疯狂阶段。
  
  日渐疯狂
  
  2005年,炒作之风开始盛行,先是开发商提价,紧跟着房产中介也活跃起来,为了找到更多的客户,中介们花钱从开发商售楼处买来业主资料,100元一份,然后一个个地给业主打电话,愿者上钩,业内戏称为“海选”。
  
  这些中介天天给房先生打电话,说房子又涨了多少,一转手立马可以赚好多,于是房先生开始关注房产,放下手中的活计,投身于炒房事业中,成了一个全职的炒房客。他把做实业赚来的钱全都投到了房产购买中,也欠下了不少房贷
  
  经过了几番买卖,在房产市场大势上扬的情况下,房先生每每都感叹炒房的钱好赚。就像买卖股票一样地频繁进出房产市场。一路追涨之后,房先生如今面临着市场冷却之后的痛,他现在手里的房子,几乎都是在高价时买的,卖了没的赚,不卖呢,肩上又扛着巨额贷款,每个月都要为还贷头疼。
  
  专家点评
  
  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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