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州某开发商江先生处了解到,房价主要包括土地成本、建安成本、税费以及开发商利润等,其中,“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大概占六到七成,开发商最终利润也只是房价的12%左右。”(6月18日广州日报)
按照这位房地产开发商的算法,房地产开发领域还真是“清贫”的可怜。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大概占六到七成,税费成本10%,再加上企业融资成本、财务成本、管理成本,以及设计、广告和营销等大概占了总房价的5%—8%。这么一算,开发商确实没什么“赚头”。
但可能吗?我们再看另外一位开发商的坦言,有媒体此前报道过,一位在珠三角和广西、云南多年从事楼盘开发的房地产开发商称:“楼盘开发成本只占房价20%,开发商能够拿到其中40%的利润,余下40%全部被相关职能部门‘层层消化’掉了。”同样是房地产开发领域,甚至还可能同样在珠江三角地区,怎么可能得出如此大相径庭的结论?
如果说近些年来加大了对房地产领域
腐败问题打击力度,这是事实,但如果说房地产开发领域像“纯净水”一样透明,就纯属睁着眼说瞎话。近几年来,官员因地产腐败落马的不胜枚举,前有青岛市委原书记杜世成,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宝金,湖南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近有重庆市8名厅级腐败干部,又有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委原主任朱志刚,以及日前被双规的深圳原市长许宗衡……哪一个城市的房地产领域又敢“拍胸脯”说自己“水至清”呢?
房地产领域存在腐败是不争的事实,因之而强加到房地产领域的腐败成本也不容回避,但为何某开发商却对此遮遮掩掩呢?的确耐人寻味。
笔者分析,不过以下三种原因:其一,曝出腐败成本与房产开发商没有任何好处。实质上,房地产领域的腐败问题原来就是“愿打愿挨”的关系,房产商贿赂官员的成本完全可以计入以后的“税费减免”、“违法提高容积率”、“违法预售”和缩小处罚数额中。曝出了这部分腐败成本只会让有关决策者高度重视,进而完善制度、剔除腐败,这对房地产开发商而言未必是福。其二,不曝腐败成本也相对于默认了和腐败官员的“同盟关系”,曝倒了一批腐败官员,他们说不定还得重新“投资”构筑关系网,结果对他们有害无益。其三,最关键的是,让房地产成本永远是“一笔糊涂帐”是绝大多数房地产开发商的心理预期,曝一颗“12%的利润”烟幕弹,把水搞浑、混淆人们视听,是某些房地产商的卑劣用心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