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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租客告完买家告,一套房卖了四年

1楼
方寸 发表于:2009/9/19 14:28:00

  摘要:2007年,深圳房价飞涨过程中,业主高岩在卖房后,却遭遇到租客的阻挠,以享受优先购买权为由将他告上法庭,等官司二审过后,租客彭静静终于要到了优先购买权,却恰逢房价下跌,她玩了个失踪不见。高岩的房子继续卖给原买家,却未料2008年房价继续下跌,买家也不干了,要按照法院判决合同无效条款拿回自己的钱,也将高岩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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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张建辉

  自2005年以后,深圳房价开始稳定而大幅地增长,商品房价格步入了一个极速飙升的通道,2007年房价几近疯狂飙升到历史高点,2008年开始出现回落,今年则又出现反弹,这样一个“升-降-升”的过程,好比一出舞台剧,剧中人就是买房者、卖房者,剧情随着房价的剧烈波动而转折,剧中人则在这出悲喜剧中,充分展示了各自的人性。

  2007年,深圳房价飞涨过程中,业主高岩在卖房后,却遭遇到租客的阻挠,以享受优先购买权为由将他告上法庭,等官司二审过后,租客彭静静终于要到了优先购买权,却恰逢房价下跌,她玩了个失踪不见。高岩的房子继续卖给原买家,却未料2008年房价继续下跌,买家也不干了,要按照法院判决合同无效条款拿回自己的钱,也将高岩告上了法庭。

  被租客和买家两边折腾的高岩身心憔悴,如今,让他看到希望的是,官司一直打到省高院发回重审,而且刚刚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条文也给了高岩信心。

  「第一回」买房投资,装修出租

  41岁的高岩是位在深圳打拼的上海人,从事物流业,由于职业的原因,他对宏观经济以及城市规划比较关注,对投资十分敏感。2005年下半年,当他得知政府将规划在蛇口建设深圳湾大桥时,他马上意识到,后海片区的房地产市场将被带动起来,同时,物流业也会进入大发展时期。

  他看中后海大道金色海琴苑一套三房两厅的房产,面积88平方米,价格60万元,他以每平方米7000多元的价格买下时,房子还未封顶。2006年8月份,他收房时,房价已经开始逐步上涨。但高岩并不打算炒房,而是有更长远的计划———金色海琴苑是商住两用房,将来可以作为公司办公用途。因此,他将新房装修一新,买来家电,在众朋中介挂牌出租。

  很快,因为价格低廉,他的这套房子便在众朋中介的介绍下,以1800元的价格租给了一个名叫彭静静的20多岁女孩。

  「第二回」房价上涨,挂牌卖房顺利成交

  在之后的几个月中,高岩期待中的物流业大发展没有来临,但后海片区的房价却极速飙升,收房还不到半年,他用60万元购买的这套房产就涨到了100万元。想到既然用于做办公室的计划落空,不如卖掉赚点差价,便在世华地产挂牌出售。

  高岩给彭静静打电话告诉她这个消息,表示今后若有人看房,自己可能不会次次亲自陪同,还得麻烦她接待一下。彭静静一口答应。但几次买家要看房时,彭静静却以种种理由拒绝。

  尽管没能看成房,但高岩还是顺利找到了买家,一位名为曲诗诗的女子看中了这套房产。由于曲诗诗已在该小区买房,所以对这个小区很熟悉,签约当晚到现场了解了房产的楼层、朝向。

  2007年3月份,高岩与曲诗诗在世华地产的见证下,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成交价100万元。到4月份,双方办理了银行按揭转移,到国土部门办理了过户手续。

  办手续的时候,房价仍在上涨,而且一天一个价,高岩接到中介的电话,得知这套房子在两个月内已经涨了10万元,高岩放下电话对曲诗诗开玩笑说,这时候我反悔都划算,只用赔你违约金就行了。玩笑归玩笑,最终双方还是顺利办了过户。

  「第三回」租客起诉要优先购买,业主卖房合同失效

  买卖成交之后,高岩按照惯例,给租客彭静静发了一张书面入通知,让她以后将租金直接转新房东曲诗诗的账号。然而,让高岩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彭静静居然在一个月后将他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她作为租客,拥有优先购买权,请求法院宣判高岩与曲诗诗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同时要将房产以同样价格过户给自己。

  高岩奇怪之余,暗中打听了彭静静的情况,结果让他大吃一惊:原来,彭静静本人就是一家地产中介公司的员工,她租下高岩的房子后,自己一直都未曾住过,而是给她嫂子住,她嫂子实际上就是当初介绍租赁房子的众朋中介老板的老婆!

  查清了彭静静的身份,高岩意识到,自己是碰到了一个专业人员,而这个专业人员准备用专业的房地产知识,从房价上涨中“看到了商机”。彭静静之所以不遗余力地起诉高岩,就是因为这套房子一直都在上涨,在她5月起诉时到打官司的七八月份间,房价正是疯狂巅峰,这套房子一度涨到140多万元,一旦彭静静打赢这场官司,她只需付50元诉讼费,就可以轻松赚到40多万元的差价。

  2007年10月,南山法院一审判决下来,法院驳回了彭静静的诉讼请求,高岩胜诉。然而,在深圳中院的二审判决中,高岩又败诉,法院认为,虽然高岩有提前通知彭静静卖房的计划,但未达到提前3个月通知的期限,因此判决他与曲诗诗的买卖合同无效,但是,彭静静的算盘也打错了,法院二审仍未支持她要求房产过户给自己的请求。

  「第四回」房价下跌,获利收缩租客玩失踪

  这个结果,等于白白把高岩和曲诗诗给折腾了一回。因为,自从彭静静将高岩告上法庭之后,就开始拒绝交纳租金,最后半年内的租金损失,全部由高岩负责赔偿曲诗诗,毕竟官司是因他而起。而曲诗诗也因为这场官司,无法将冻结的房产在最高价时出售。

  2008年2月份,二审判决书下达之时,又正是深圳房价下跌之时,这套房子从最高峰的140-150万元,下跌到110-120万元,大概意识到自己没可能获得法律的支持得到这套房子,加上中间已没有那么吸引人的差价利益,彭静静打完这场官司之后,便改了电话号码,消失了。

  她拍拍屁股走人了,却留给高岩与曲诗诗一个难题:法院已经判决双方合同无效,买卖不合法!怎么办?按照程序,他们必须到税务、国土部门办理取消过户、恢复产权、退还税费的手续。

  如果曲诗诗还是想要这套房,那么就再倒过来办理一次过户手续,“整个就是折腾人!”高岩要求与曲诗诗走一下程序,但曲诗诗嫌麻烦,她对高岩说,既然彭静静也消失了,不再阻挠,而且也确实过了户,自己有了产权证,那干脆就这么着了,也不用去取消过户又再过户。曲诗诗打算用一种快捷的方式———公证,没想到因为违背法院判决,公证也没法办。

  「第五回」买家不满也告业主,两面夹击业主反攻

  高岩拿了房款,在法律上房子却不属于曲诗诗,对曲诗诗而言,这是非常不安全的。意识到其中的法律漏洞,2008年8月份,曲诗诗又主动找到高岩,表示还是觉得不太妥当,希望高岩还是将100万元还给自己,房子还给他。

  高岩也觉得房子还回来自己再卖很麻烦,于是提出以自己的名义卖掉,将卖掉的钱给曲诗诗,超过100万的差价自己也不要。曲诗诗计算了税费、中介费和银行利息后,提出了120万元的要求,但当高岩到中介去挂牌时却发现,这套房子已经降到了90万元!

  “早就叫你过户,你不过。敢情是房价降了,你又找我了!”高岩很生气,他觉得彭静静很不地道地折腾了他一回,曲诗诗因此少赚了钱,但现在曲诗诗亏了本,也回头来折腾自己了。2008年10月,曲诗诗将高岩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高岩返还100万元房款。

  先后经历了租客与买家的诉讼之后,高岩决定以牙还牙,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硬是将与彭静静的案子又翻了过来———省高院将该案发回重审,目前正在等待着乐观的结果,将其中的关系彻底理个顺。

  最耐人寻味的是,高岩在为与彭静静的案子而奔波的2009年,深圳房价开始反弹,部分地段房价甚至超过了2007年最高峰的水平,他这套房子重新涨至120-130万元,曲诗诗又对他说,希望按照之前的约定,由他将房子卖掉,将钱给她。这次,高岩直截了当拒绝了她的要求,还启动法律程序锁定了房产的买卖。

  “现在回头想想,”高岩说,“如果当初一开始过户时直接毁约,就没那么多事了,而且我得到的利益更多。但做人不能这样,很简单一个道理:做人要诚信,签过的字就得认。”

  高岩感慨良多:“金钱面前,人性贪婪暴露无遗。”(文中均为化名)

  律师观点

  都是房价惹的祸

  张茂荣广东鼎为律师事务所主任

  2007年楼市持续飙升,房价日新月异,利益诱惑下,契约精神遭到了前所未有的践踏,买方、卖方、租客竞相抢房;2008年房价一路下跌,退房潮现,房子成了烫手山芋;2009年再现2007年的狂热,三年楼市两次过山车,二手房纠纷频发,可谓几家欢乐几家愁。

  只是,楼市变幻莫测,非一般人所能掌控,如案中租客早知道2009年房价能涨超2007年,估计2008年胜诉后也不会玩失踪了,同样,如买方早知2008年是楼市低谷也不会再起诉卖方退房,如卖方早知今日房价高企倒不如在买方起诉退房时时顺势收回。

  都是房价惹的祸,一套房子,三个角色,无论何时总有一个悔不当初,悔的是人的心态,而房屋依然屹立,大有笑天下可笑之人之感。

  此案充分验证了异史氏所言: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租客抢房成功又不要房,房价一涨一跌中,人们逐利心态可见一斑,诚实守信的交易原则距离现实还相差甚远。

  不过近日最高法院出台最新司法解释,出租人未通知租客卖房,租客再以此为由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将不予支持,读者大可放心购买带租约房屋。

  本版采写:拍案记者 刘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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