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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供已经压得我喘不过气来,现在生怕断供了被银行收回房子。”由于不能按时还贷款,不少还贷族陷入“断供”的尴尬境地。面对这些“断供”者,银行这段时间的的态度却是出乎意料的坚决:要么一次还清,要么交出房子,想调解没门儿。
断供4个月,百万房产要被收走
陈峻拥有一家小型贸易公司。早在2003年,他就以每平方米仅4000多元的价格,在苜蓿园大街某高档小区拿下了一套143平方米的房子。为此,他和妻子花去了所有的积蓄,又在银行贷款40万元,买了一套143平方米的房子。此后几年间,房价一路飙高。
但由于陈峻公司经验不善,到了2008年11月,他甚至连房贷都还不上了。前不久,贷款银行一纸诉状把陈峻夫妻俩告到了法院。“依据合同约定宣布,贷款本息全部提前到期。”银行方面称,不要调解,立即归还借款本金29万余元,以及利息及罚息数千元。
虽然此时这套房子总价超过170万元。但法院一审判决陈峻必须10天之内把钱还上,如果没有及时还钱,将拍卖或变卖该房产,银行优先受偿。
50万元借一年,就遭银行起诉
和陈峻夫妻的遭遇不同,周启泰遭银行起诉,是因为家庭发生了变故。2007年1月,两人通过熟人介绍,买下了南京一家房产公司的存量房。房产商表示房产证暂时还办不到,要等一段时间。如果需要贷款,公司作担保。周启泰东拼西凑,交了首付,又向银行贷款50万元,拿下了这套房子。
但在今年年初,他们的婚姻亮起了红灯,两人在玄武区法院打起了离婚官司。在此期间,谁也不愿意去还每个月3000多元的按揭,随后他们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我们想调解,希望宽限一段时间,让我们办完离婚再还,但银行坚决不同意。”管静说,法院判决两人10天内偿还本金、利息和罚息,房产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银行不愿调解,只想“分手”
记者调查中发现,南京各法院近期“断供案”时有发生,仅在白下区法院今年9月就发生了4起。
白下区法院主审此类案件的法官表示,房主一般三四个月不还贷,就可能被银行告到法院。去年楼市不景气时,银行多会选择调解,希望业主继续还贷。但近期,银行方态度强硬,要么一次性还钱,要么交出房子拍卖。
南京同大律师事务所林曙光解释说:“房价下跌时,如果拍卖了房子,银行未必能全额拿回欠款,所以选择协商。但近期房价暴涨,如果房子拍卖,银行必定能收回本金及利息、罚息。再加上‘断供’客户信用度,已遭银行质疑,不愿继续贷款给他们,所以出现了‘调解无门’的情况。”业内人士表示,如果出现房屋断供的情况,业主应该争取和银行协商转让房产。如果等到银行单方面申请执行拍卖,为了快速变现,拍卖房的价格往往较市场价低一大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