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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洪溥
由于直接给予房地产市场支持易受舆论抨击,因此,近来打着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旗号,实质仍是系统扶持房地产市场的呼声高涨。但在现阶段,笼统地谈论增加保障房建设,当真能够平抑房价,甚至确保“住有所居”吗?
先举一例,2008年10月,北京以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为主的保障性住房(期房)签约总量为4805套,比商品房签约量多出1363套。当时北京部分媒体曾欣喜宣称,“保障性住房对北京住宅市场是巨大冲击,这一趋势将持续发展,进而改变市场现有格局”。北京市建委更顺势宣布,“2009年北京市保障房计划规划建筑面积与2008年相比将增加近100万平方米”。种种迹象显示,北京房价似乎将从此受到抑制。但现实是,从2008年末开始,北京市房价触底,并快速反弹创出新高。至今,北京四环以内70%以上楼盘售价每平方米已达2万元以上。
可见,当时的保障性住房增量不仅没有起到平抑房价的作用,反而对价格反弹推波助澜。那么,究竟原因何在呢?
笔者认为,看似供求定律完全失效,原因或在于保障性住房政策本身存在问题。简言之,保障性住房政策因为过分强调行政配给,忽略了体系不健全、配套不完善等具体问题,反而催生出了严重的制度寻租,最终扰乱了房地产市场,导致了市场价格虚高。
具体地,由廉租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四大支柱构成的保障性住房体系,看似面面俱到,但实际上阉割了房地产市场正常的分配机制。按照制度设计,廉租房分给最贫困阶层,经济适用房给较贫困的阶层,政策性租赁住房解决中等收入阶层,限价房负责解决具有更高价格承受力阶层住房需要。
但事实上,除了廉租房、政策性租赁住房确是为“住有所居”而设置,保障性住房中的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均明显具备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的双重性质。它们具有产权内涵,却又与商品房价格不同;设定了收入、资产门槛,却在实际中难以证明;挤占了全体社会成员的用地指标,却缺乏令公众信服的理由。即使是政策性租赁住房,也因为承诺的保障面过于宽泛,而在实际中更难以操作。
于是,本应由市场提供的供给被政府越俎代庖了。房地产市场的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因保障性因素加入而错位,导致政策越调控、需求越难以满足。加上部分地方政府出于财政需要,有意控制供地节奏,甚至公开托市,导致本应谨慎、理性的住房消费彻底沦落成了“抢椅子”的投机游戏。而今,廉租房总被忽略,限价房、经济适用房的分配公信力承受越来越广泛的质疑,相当数量“夹心层”则似乎要永远生活在传说中的政策阳光雨露之外。随着市场秩序渐乱,政策也已无力做到“收放有序”了。
众所周知,中国房地产市场已泡沫高企,民众债台高筑,尽快平抑房价、满足各阶层住房需求迫在眉睫,甚或成为决定未来社会和谐的关键变量之一。此时,如果有关部门仍拒绝认清积弊所在,再行推进强化政府干预力的“二次房改”,乃至号令居民缴存的公积金为开发商输血融资,势必造成市场进一步混乱。
笔者以为,务实的办法,首要在于使复杂、含混的保障性住房政策简单化。一是加快真正具有保障性质的廉租房建设步伐,确保最贫困阶层不致流离失所。二是尽快下决心推动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合流,还机制于市场。三是以首付款比例监管、信贷资金导向监管、外资流向监管,合理调整房地产开发环节,交易环节和保有环节的税收负担等措施,以此配合正常的市场机制归位。
最后,若谈到平抑房价的“杀手锏”,最凌厉的自然莫过于征收物业税、遗产税了。但考虑到所谓特殊国情,现在就看到这符合国际惯例的政策日程表,或许更是相当的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