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SiteMap
炒邮网论坛 http://bbs.cjiyou.net/
11月22日《济南日报》有关报道称,最快从2010年元旦起,浙江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农村集体建设土地入市,并逐步实现与城市国有土地“同地、同价、同权”的健康流转模式。这种模式的核心,就是将来自宅基地置换后腾空出来的土地,用作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
我们应当看到,目前房价居高不下的根源不在于土地供应紧张,而是土地过度囤积,炒地炒房,以及房产资源分配严重不均等。 在此意义上,农地入市政策楼市调控作用不大。更有甚者,现在推广“农地入市”,无疑让边缘化了的弱势农民在“自己的地盘”上受制于人,政策带来的前景依然十分茫然,当然农民自己可能也未曾发觉。
虽然说“入市”的是所谓的农村集体建设土地,但城镇开发步伐加速前进,很多其他类型用地,甚至耕地,也可能会在一些人另立名目的变通下,转眼就成了“集体建设用地”。不难想象,随着“入市”政策渐渐深入,只有在城市大行其道的商品房在农地里拔地而起后,本来山清水秀的村庄,其地皮房价火箭上涨,成为城市发展中的“工业用地”或“商品房用地”,吸纳大量城市房产泡沫。因此,农村土地的保护势必日益艰难,而失去如同灵魂一般的土地之后,农民的生活又该如何得到保障?
我们可以推测,当大量的“农村集体建筑用地”被用作“工业用地”或“商品房用地”后,面对与“城市同价”的商品房,农民在自己的地盘可能会无房可居,甚至会徘徊于“破产”的边缘。因为“农地入市”必然会在无形之中虚涨房产泡沫,于是将城市高房价直接嫁接于无辜的农民身上。
一个最基本的常识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价值在生产过程中由劳动创造,但在市场经济制度下,它要通过市场交易来实现。比如说建一处房产,劳动生产的价值凝结在这一房产上,只有当房产被交易出去时,价值才会实现。
现在,远远落后于城市步伐的农村经济,是无法支撑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人为拔高的“虚高房价”的。因为新闻中说,浙江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农村集体建设土地入市,并逐步实现与城市国有土地“同地、同价、同权”的健康流转模式,其中“同价”可谓意味深长。另外,农民的主要收入仍然是依靠土地进行粮食生产,先不说“农地入市”效应带动下造成的耕地流失,我们更不愿看到一场“新圈地运动”。而且农民们的实力是不足以同商品房开发商们较量,农村金融现状尤其跟不上当前的高房价市场。
因此,笔者认为,“农地入市”在浙江这样的发达地区试点还可以,但近期要在全国普及还不是很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