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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领取房产证前,房产更名需要开发商配合。目前,南宁楼市有的开发商不办理合同房更名,有的则收取高额更名费。记者在一些楼盘采访中了解到一些购房者房产更名的事例,这些“过来人”的经历告诉人们,购房要慎之又慎
1 情侣缘尽分手房产留下“尾巴”
南宁民族大道附近一楼盘销售部经理耿小姐告诉记者,最近她的两名客户因为感情不和分手,其中一名男客户多次要求房产更名。
据介绍,这两名客户是情侣,男方告诉耿小姐,他们谈了几年恋爱,打算近期结婚。今年1月,他们购买了一套两房一厅户型,房子首付款8万多元是男方家帮支付的,购房合同上写的是男女双方的名字。
7月上旬,男方找到耿小姐,说他们两人已分手了,想将房产更名,把女方的名字去掉。女方却告诉耿小姐,他们虽然分手,但她不同意房产更名。由于无法证明首付款是哪方支付,且当事双方对更名一事有异议,房产更名一事只能搁浅。
7月中旬楼盘封顶,购房者要支付按揭,否则房产就面临被银行没收的风险。男方交付了按揭款,要求把房产更名,但是无另一当事人的允许,楼盘不能将购房合同上产权人的名字变更。看着男方焦急的样子,耿小姐也是爱莫能助。
日前,男方告诉耿小姐,说女方可能已经离开南宁,找不到她了。他咨询,少了购房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还能不能收房。耿小姐告诉他,鉴于他的实际情况,楼盘可以让他收房,但她提醒,由于女方不在场,以后办理房产过户等会遇到很多问题,所以当务之急是把女方找到,并妥善解决好产权问题。不然,他会“一直为别人的房产供房”。
点评:有的情侣为了表示爱意,把房子署上对方名字,殊不知,这给自己留下较大风险。如果是婚前买房,真要署上对方名字,最好大家事前签一份协议或说明,写明购房的资金出资情况,以避免以后出现纠纷无法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