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纪会员、交易商:
应广大交易商的强烈需求,经汉唐艺术品交易所(下称“交易所”)研究决定,对《唐开元通宝》等藏品向交易商进行定向配售与配送,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向配售与配送信息:类别 | 藏品名称 | 单位 | 配售价 | 配售配 送总数 | 配售配 送户数 | 每户配售与配送数量 | 交易账户最少可用资金 |
钱币 | 唐开元通宝 | 枚 | 16元 | 30000枚 | 7500个 | 配售2枚,配送2枚 | 50元 |
钱币 | 宋天圣元宝 | 枚 | 16元 | 30000枚 | 7500个 | 配售2枚,配送2枚 | 50元 |
钱币 | 宋元祐通宝 | 枚 | 16元 | 30000枚 | 7500个 | 配售2枚,配送2枚 | 50元 |
钱币 | 宋熙宁元宝 | 枚 | 16元 | 30000枚 | 7500个 | 配售2枚,配送2枚 | 50元 |
钱币 | 宋皇宋通宝 | 枚 | 16元 | 25000枚 | 6250个 | 配售2枚,配送2枚 | 50元 |
注:本次配售与配送的古钱币有相应的限售要求,其中配售的2枚藏品(每枚16元,共32元)上市当日开始半年内限售,配送的2枚藏品上市当日开始一年内限售。
二、本次定向配售与配送的条件:
1、在2016年3月1日-2016年3月31日期间新开户并完成银商签约的交易商,要求2016年3月31日下午4点交易账户资产满5000元(包括现金和持仓市值),且2016年3月31日为止交易账户累计交易金额须大于等于1000元。
2、在2016年3月1日前已开户并完成银商签约的交易商,要求2016年3月1日-2016年3月31日期间交易账户日平均持仓市值满5000元。
3、本次定向配售与配送的总户数不超过36250个,满足条件“1”的交易商优先配售与配送藏品,剩余的藏品配售与配送给满足条件“2”的交易商。
4、如果出现满足条件的“1”和“2”交易商数量大于36250户时,满足“1”条件的交易商按照开户时间顺序配售与配送;满足“2”条件的交易商按照平均市值大小排序配售与配送,直至36250个名额配送完毕为止。
5、获得配售与配送资格的交易商所获藏品品种由交易所按比例按顺序进行指定,不同的交易商配售与配送的藏品品种将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况。
三、说明
1、交易商配售与配送的藏品免收鉴定费和挂牌费。
2、本次配售与配送的藏品为已上市藏品,定向配售与配送日期定于4月4日,满足条件的交易商,请在4月4日下午4点确保其交易账号中可用资金余额不少于50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定向配售与配送活动分别要求半年期限售与一年期限售,限售期间交易商不得对本次配售与配送的藏品进行权益转让或权益卖出。
4、半年限售期满后,如本次定向配售的藏品价格低于上市价,交易商可在十个交易日内向邮币卡事业部客服邮箱(kefu@htae.cn)提交填写后的《汉唐艺术品交易所藏品定向转让申请单》(事业部官网下载)扫描件,由藏品主发起人以4枚/35元(含2枚配售藏品和2枚配送藏品)进行及时回购。
5、请持仓的交易商注意市值变化,以免因市值变化原因造成持仓市值不符条件,而无法获得配售与配送资格。
6、在2016年3月1日-2016年3月31日期间销户重新进行银行签约的交易商不能参与本次活动。
7、本次活动解释权归汉唐艺术品交易所邮币卡事业部所有。如有疑问,请咨询客服电话:400-998-6767.
特此公告! 汉唐艺术品交易所邮币卡事业部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