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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邮币卡电子盘属于现货市场范畴
1楼
cjiyou 发表于:2023/12/1 6:13:00
一、邮币卡电子盘的应运而生有两个重要背景。
1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2中国邮币卡现货市场的交易弊端日益显现,随着中国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借助于互联网工具实现全国统一的邮币卡交易市场的大格局隐现。
二、邮票是有价票证,不是印刷品。
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一款
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邮票是实物,交易不属于权益类交易。
不属于37号文件的调整范围。以下为2012年37号文件第一条:“ 本次清理整顿的范围包括从事权益类交易、大宗商品[1] 中远期交易以及其他标准化合约交易的各类交易场所,包括名称中未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但仅从事车辆、房地产等实物交易的交易场所除外。其中,权益类交易包括产权、股权、债权、林权、矿权、知识产权、文化艺术品权益及金融资产权益等交易。”
四、邮币卡电子盘被定性为权益类交易是否有失偏颇?
邮币卡电子盘是一项实物交割,文交所可以随时提货的经营性活动,为何定性为权益类交易?一项没有股息和分红的经营活动被定性为权益类交易是否有失偏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文件第一条中的解释完全不适用邮币卡电子盘文交所。
五、依法批准的交易所不在整顿之列。
37号文单列一段明确:依法经批准设立的证券、期货交易所,或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不属于本次清理整顿范围。这里有一个逻辑:如果金融局认为邮币卡电子盘是金批融产品交易,那依法批准设立的电子盘就不在整顿范围之内;如果否认邮币卡电子盘是金融产品交易,那么你金融局当初凭什么准设立?
六、如不合规,为什么13年批准第一家后,后续又不断批准100多家?
38,37号文是2012年以前出的,北京的邮币卡电子盘都是13年以后开的,既然说违反了这两个文件,当时为什么要批邮币卡电子盘。具数据统计截止到2017年1月,清整联办31号文刊发之际,全国大小文交所将近120余家,投资人1500余万。这120家左右的文交所,很多都是从之前的白银、原油等大宗商品平台转移而来的,牌照有的是租赁来的,有的则是县市一级的批文,根本不是省级批文,同时也没有经过清理整顿部际联席会议备案。还有的文交所干脆没有批文或者伪造批文,这些直接导致了后续爆发的一系列坑害投资人的事件。现在说所有都不合规,那些在有正规批文的电子盘上买了货的投资者又该怎么办?T+5消息导致暴跌产生的损失,谁来承担责任?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23/12/1 6:13:21编辑过]
2楼
cjiyou 发表于:2023/12/1 6:14:00
七、三年多不管,一管就粗暴简单的处理。已投资投资人的财产权益谁来保护?
作为有近百年集藏历史的集邮活动,由以物换物,到以钱换物,到投资理财经历了各种风风雨雨,作为邮币卡电子盘把邮币卡现货市场的优势移植到电子盘,作为广大投资者和集邮者不再为储存\辩伪\运输\交易而担忧的市场活动,有其自身的市场规律,请问北京市金融局的制定此项政策的相关人士是否具备专业的邮识和经营经验?为何在政策消息透露之前,不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召开听证会,这个听证会可以邀请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邮政局、文化部、中国集邮总公司、中国集邮协会、中国收藏家协会、各省金融办、主流交易所、电子盘投资人、邮币卡现货市场投资人、现货商、知名邮币卡行业专家等相关人士参加,好好讨论下关于邮币卡电子盘的发展。三年多不管,一管就粗暴简单的办法,市场如何承受如此之重?请问涉及到北京地区500万合法合规投资人的财产权益谁来保护?
八、省级分层管理,异地没有管辖权。
现存依法成立的交易所恰恰是各省金融局执行37、38号文审批和监管政策的产物。自己的孩子自己背,异地金融局无权决定别的省份金融局如何整改。
九、行政审批信赖保护原则。
人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十、将邮币卡电子盘交易模式更改为T+5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本身作为T+0的交易模式是一项完全降低广大投资者投资风险的交易模式,且在第一家文交所诞生之际已经获得政府批准的模式,在未进行充分专家论证和召开各类投资者、经营者听政会的前提下断然否决其存在的价值,是否有违法之嫌?依据行政审批信赖保护原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十一、T+5没有法律依据。
追根溯源,最早提出T+5交易规则的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下称“37号文”)其中第二条规定:
“准确适用清理整顿政策界限
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交易场所及其分支机构,应予以清理整顿。
……
(三)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本意见所称的“标准化交易单位”是指将股权以外的其他权益设定最小交易单位,并以最小交易单位或其整数倍进行交易。“持续挂牌交易”是指在买入后5个交易日内挂牌卖出同一交易品种或在卖出后5个交易日内挂牌买入同一交易品种”。
那么这个“37号文”是不是法律法规呢?显然不是,这个文件的发布机构是国务院办公厅,而国务院办公厅只是国务院的办事机构,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没有制定行政法规、规章的权力。所以,这个37号文对于交易所没有约束力。正所谓“名不正,言不顺”这也是这个文件迟迟得不到执行的原因。
3楼
cjiyou 发表于:2023/12/1 6:14:00
十二、T+5是抑制过度投机的良方吗?
金融办的编外人员-外聘律师说,T+5是为了抑制过度投机,虽然T+5是可以抑制投机,但是却是直接让电子盘没人玩让电子盘关门的错误办法。抑制投机,不是要实行T+5,只要简单地加倍收当日卖出的交易手续费就可以了,股灾的时候,国家为了抑制股指做空对股市的打击,出台的是加收股指交易保证金和增加当然平仓交易手续费的政策,大幅地增加了做空的成本,极大地压缩了股指的投机。邮币卡电子盘本身全额交易,不可能加保证金,卖出交易手续费即可解决问题,既抑制了投机,又给国家增加了税收,一举两得。所以抑制投机,根本不是T+几的问题,治病下药不要用错方子。
十三、假如采用T+5,会带来那些危害?
假如改变现有模式,采用应价交易和 T+5,流动性会彻底断掉,没有任何一个投资者愿意自己买入的属于自己的收藏品,5个交易日价格不论涨跌却无能为力,也就是说,投资者买的不是收藏品,而是期货,而我们本质是实物现货市场的延伸,实物现货市场可以不拥有实物,但时刻得拥有所买货物的处置权。无论从传统现货市场一手钱一手货的交易习惯还是长达3年多的参与感而言,调整交易模式,都会将现有投资者逼迫割肉清仓退出交易场所。邮币卡电子盘将无人参与。现有大量的有持仓的中小投资者看不到任何希望而绝望离场。由电子盘无人参与而急于变现的投资者在盘面上无法出售,势必会导致大量提货,回归线下实物市场,从统计来看,仅北京地区9家上线的品种就700余个,全国大约120余家交易所,上线的藏品应该不低于3000个,每个品种市值按500万-1000万计算,上百亿市值的实物冲击线下市场,传统现货市场因这种突发性的政策影响,首先实体现货市场目前根本无法承载这么大的体量,供大于求,现货价格也会发生断崖式下跌,造成整个行业投资者血本无归,整个行业毁于一旦,而承受这一切的,都是在这个行业坚守的最广大的收藏爱好者和投资者。
十四、T+5交易规则将使得文化产品现货行业名存实亡。
“T+5传言”引起的震动仍在发酵中,因为业内、业外人士已经形成共识,无论后续行政措施是否接踵而至,只要真的实行了T+5交易规则,文化产品现货行业最终将会名存实亡。
绕不开的问题是,巨幅损失谁来承担?从现在的情况来看,T+5交易规则以及可能的后续行政措施、是要投资者“自动离开”这个市场——谁来为投资者承担损失?
十五、让这个行业名存实亡是正当的吗?
首先,文化产品现货行业是无辜的。
如果和大宗商品现货行业相比较,大宗商品现货的做市商制度一直有个“对赌”的嫌疑,文化产品现货行业不存在这个嫌疑。不仅如此,文化产品现货行业种种积极正面因素不容被忽视,它是中华民族文化复兴浪潮的重要产物。
在这个行业中,如果有个别单位或者个人违法违规,那么应该承受不利后果的应该是违法违规的单位或者个人,而不是因为有人违法违规而将一个行业毁灭,行业本身是无辜的,不应该无端被毁灭。
第二、投资者是无辜的
如果要处罚社会中的个体,应遵循“违法原则”,既只有在违法的情况下才受到处罚;如果让社会中的个体承担经济上的不利后果,应遵循“过错原则”,即只有在个体存在过错时候才承担经济上的不利后果。这是各国法律和行政都在普遍遵循的基本准则,中国也不例外,长期遵循这一准则。可是这一次,有关方面如果真的要无辜的投资者因为莫名其妙的行政措施承担巨幅经济损失,可以说,有关方面开了一个极坏的先河。
4楼
cjiyou 发表于:2023/12/1 6:14:00
十六、不让无辜者蒙受损失,是国家的应有之义。
也许正是因为有关方面已经意识到这种正当性的缺失,才将事情处理的很“巧妙”——“温水”干掉现货行业,又不想承担责任。可是,巧妙的前提是正当性,没有正当性的“巧妙”就成了“投机取巧”,这种投机取巧解决眼前问题的同时,必然冒犯一个更高的国家使命问题——不让无辜者蒙受损失,是国家的应有之义。
如果以国家名义、以缺乏正当性的“巧妙”手段,造成无辜者承担不利后果的局面,那就陷国家于不义境地,使得国民对于国家的“确定性”和“正当性”的期待双双落空。这是从最高层领导到最基层民众都不愿意面对的局面。
所以,建议有关方面放弃在文化产品现货行业推行T+5交易规则的计划。而是对行业加强监督管理,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让整个行业长期健康的发展。
十七、政策的制订不能忽略市场的基础力量。
从政策的制订出发点来看,相关部门也是接受到了不少被行业内不法分子坑害的很多投诉和信访信息,才制定了这样一个清理整顿方案,但是这个过程中,唯一忽略了这个市场的基础力量,就是我们行业的中坚力量,有经验,能辨别,长期看好行业后市,正常的投资自然不会天天来找各个相关部门,因此,整个清理整顿的基础资讯,忽略了支撑起这个行业同时又能代表这个行业的最广大投资者,忽略了这个力量而采取的应对措施,自然会来表达我们的合理诉求。希望相关职能部门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能再度调研,制定出既能解决当前问题,又能给予长久发展的生存空间的应对措施。
十八、邮币卡电子盘乱象与T+0交易模式有何关联?
作为邮币卡电子盘自诞生以来不否认出现过各种乱象,如喊单,传销式拉客,保底承诺,违规经营等众多乱象和投诉及上访维权,这些乱象必须在整顿之列,但是这些行为又与T+0交易模式有何关联?“头痛医脚”是否有“庸医”或“渎职”之嫌?
十九、邮币卡乱象产生之根源
邮币卡出现的一些乱象并不是交易模式和交易规则造成的。之所以出现诸多乱象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由于前期监管不严,涉及邮币卡的平台野蛮式增长,很多无开办资质的平台也纷纷入场,其间良莠不齐,出现了一些违规甚至违法事件,产生了多起投诉和维权事件。
第二、针对邮币卡电子盘的法规、制度真空,由于监管失位,出现乱象后没有可以依据的相关法律和规章去纠正和处罚。
第三、一些交易所或平台制度不健全,缺乏管理邮币卡电子盘的经验,造成发展中出现了一些违规甚至违法的事件。
第四、各所的风控措施失位,在交易品种出现爆炒后没有相应的调控措施,造成价格剧烈波动暴涨暴跌。
二十、主管领导为何对诉求群众一直避而不见?
国务院5.9日由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促进民间投资督查》的通知中的九项规定,作为北京市金融局的主管领导是否领会阅读并切实执行?争取引导民间投资,搞好市场调研是国务院定下的基调,不知北京市金融局是如何执行的?自5.25日以来在北京市金融局维权的人们络绎不绝,但是作为主管领导一直避而不见上访群众,又是否违背《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为人民服务”最高宗旨之嫌?
5楼
cjiyou 发表于:2023/12/1 6:15:00
对邮币卡电子盘的一些设想方案
一、新老划断方案,2017年6月30日之前上市交易的藏品采取T+0交易,2017年6月30日整改回头看结束之后上市交易的个票,可以采用多种交易的模式。(T+1、协议转让、大宗转让、专场交易、拍卖模式)。
二、试点方案,在有代表性的主流文交所试点T+0交易和连续竞价模式,选择在一部分风险控制措施到位、 制度规范健全、电子盘上价格较合理的文交所进行试点,不断总结经验,以便后期决定是否推广。在2017年5月23日下午,习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抓好试点对改革全局意义重大。要认真谋划深入抓好各项改革试点、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鼓励探索、大胆实践,敢想敢干、敢闯敢试,多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带动面上改革。
三、分板块方案,在不同板块采取不同的交易制度。例如对精品个票板块采取T+0交易,侧重价格发现和价值重估,对非精品个票采取T+1至T+5不同的交易制度。
四、建议尽早建立国家级的邮币卡电子盘交易中心和托管鉴定中心,统一鉴定、托管、仓储,主中心可以设在北京,在南京或上海设立分中心。发布适合邮币卡特点和实际的法规制度,在规范的前提下可持续发展。
五、关于发售模式,可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托管,建立与实物价格相关的风险监控机制,当达到一个风险值,可按比例开展再开仓操作。对投资人按季度公布前十或前二十人持仓信息。通过制度与市场行为抑制过度投机炒作。在投资者开户前做好风险提示和测试,开户后可先在模拟盘进行模拟操作一段时间,充分了解电子盘的特性和风险后再开始正式交易。
六、为了邮币卡电子盘健康发展,应该建立完善的现货商城体系,从全国主要现货市场的现货品种中,征集部分适合上电子盘的品种进入现货商城交易,为邮币卡电子盘提供挂牌品种的储备库。
七、对电子盘顶层设计进行修正
A交易所层面:
1、增加信息透明度,每日公布前十名持仓,每日公布新增前十名持仓,每日公布前十名减仓。
2、从市场稳定出发,对主投资人或者最大托管投资人制定签署完善的增、减持协议。
3、每个交易所设立文化推广基金,每年对接大中小学校园,将部分收藏品免费赠送给校园相关社团等组织,推动收藏品文化教育建设。
4、建立完备的藏品挂牌准入制度,确保藏品的收藏价值、文化价值、投资价值。制定合理的挂牌价格形成机制,挂牌价必须低于市场价 ,挂牌价不能脱离市场价,否则就成无根之水。
5、不得随意给主投资人发布相应的市场承诺,如某投资人有60%锁仓,给交易所申请不达到某个价位不解锁这样的公告,就应该要求该主投资人拿出相应能够买光剩余筹码的资金到监管账户里,达不到资金则无法出金。
B、代-理商层面(经纪会员):
1、制定新的代-理商准入制度,具体标准再协商。
2、制定代-理商红线政策和严苛的处罚措施,坚决避免客损分成在行业出现,杜绝有可能产生客损分成的方式方法。涉及犯罪的,交易所或相关知情人在掌握数据,要积极向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案。
3、代-理商需要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与交易所一道,共同设计出投资者教育方案,必须涉及收藏文化、藏品知识、盘面操作、风险教育。
C、投资者。
1、保护投资人利益,更多的层面是需要在交易所顶层设计上以及加强代-理商职业操守上下功夫。
2、保护投资人利益,自身设别风险和规避风险的能力也非常重要。因此可开设投资者教育专业板块,防骗专栏。
3、建立投资者合理表达诉求渠道机制。
D监管部门:
1、恳请对行业负责的态度,再度调研,听取这个行业最基础的投资者和参与者声音,慎重决策。
2、经过深度调研和决策后,再度决定,是否要执行毁灭行业的政策。
3、如经调研需要保留现有交易模式,根据新形势下,重新为行业制定既符合行业发展,又能不产生信访投诉等社会问题的合理政策(这需要行业内代表参与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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