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场外商品市场管理研究院
2024年08月17日 08:16 江苏 1人听过
为落实国家金融监管要求,全面强化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贵州省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金交所)金融资产交易业务资质。省金交所金融资产交易业务资质取消后,不影响该公司依法应予承担的法律关系,且继续承担风险处置机构责任。省金交所金融资产交易业务资质取消后,我省不再存在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
二、市场上出现部分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包含“信用资产”“备案登记”“产登”“产登信息”“产登管理”“产权交易”“产交信息”等字样的企业,未经国家有权部⻔依法许可,为非标融资活动提供登记备案等服务,属于“伪金交所”机构,存在较大风险。
三、按照有关规定,除国家金融管理部⻔批准设立的交易场所外,其他地方交易场所经营活动不得金融化、证券化、期货化,严禁开展连续集中竞价交易和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等非法金融活动,不得以登记、备案、挂牌交易、信息发布、信息服务等名义,直接或间接为各类发行和销售非标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服务和便利。
四、贵州省政府从未批准任何省外交易场所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或通过发展会员机构、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等方式从事相关业务。
五、请广大投资者树立正确投资理念,提高风险识别能力,选择合法投资渠道,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发现“伪金交所”相关线索,请积极向属地金融监管部门反映,涉嫌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贵州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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