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比特币矿业圈,一直流传着一个说法:最早的超级大户是钱志敏,就是被英国缴获 6.1 万个比特币的 蓝天格锐传销案主犯 (原来富可敌国的比特币大佬,就长这个样子);后来的超级大户是陈志,就是被美国缴获 12.7 万个比特币的电诈大佬 柬埔寨太子集团(Prince Group)实控人 (没想到吧?这俩比特币大佬,竟然引发了本轮泰柬冲突...)。
01“买矿机”洗钱路径为啥这些比特币大佬,在早期都会选择“买矿机”这条路径?
其实这里面也是有很多猫腻的。在中国21年清理比特币矿工之前(又到一年519,币圈惨案大盘点!), 购买矿机是一条很安全的洗钱通道。洗钱的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环。犯罪分子会设立一个看似合法的公司(通常是“科技公司”或“数据中心”),然后利用非法所得的巨额现金去采购昂贵的矿机。在早期的监管语境下,购买矿机本质上被视为一次普通的实体资产采购。矿机在当时的法律与会计分类中,和服务器、计算设备并无本质区别,属于可入账、可折旧的硬件资产。矿机采购发票和物流记录都可以作为公司“合法”支出的凭证,使得大笔资金流出看起来是为了购置公司资产,而非单纯的转移或挥霍。非法资金被注入矿机制造商的账户,完成了从“黑钱”到“商业交易资金”的转化过程。一旦矿机开始运行,它们会消耗电力并产出新的比特币。挖矿产出的比特币被视为公司“经营所得”。虽然电力成本也是一项支出,但相对于矿机本身的巨额投入,后期产出的比特币价值可以被视为合法的商业利润挖出的比特币直接进入犯罪分子控制的数字钱包,可以轻松地跨越国界转移,避开传统银行体系的监管。相比于直接将黑钱存入银行账户,通过矿机洗钱的链条更长、更复杂,洗钱效率更高。吊打之前骗个人资料开银行账户跑分的传统方式。
02“超级大户”影响深远
所以头部矿机公司多次冲刺上市,均无果而终,都和这些“超级大户”拖不了干系。在中国大陆519清退矿工之前,中国曾贡献了全球约70%的算力。也不知道当时有多少算力是属于这些“超级大户”的。你可以把这些信息看成比特币的黑历史,但其实更是比特币来时的路。正是这些游走在灰色地带的巨量资金,在客观上完成了比特币的初期定价。没有这些大户的杀入,比特币可能至今还在几百美金的极客小圈子里徘徊,无法形成支撑后续机构入场的深度。目前比特币每年只能产出十几万枚比特币,而且未来会越来越少。而这些早期的黑产大佬,则成为比特币新势力的矿。他们的资产,现在正以“政府储备”或“国库收入”的名义,完成了从“黑产”到“国家储备”的魔幻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