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创新突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提到:支持建设“天府绿汇”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再生资源交易场所给予最高500万元激励。
《实施意见》首次提出支持建设“天府绿汇”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并对再生资源交易场所给予激励。请问“天府绿汇”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背景是什么?哪些交易场所可以申报激励资金?主持人:《实施意见》首次提出支持建设“天府绿汇”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并对再生资源交易场所给予激励。请问“天府绿汇”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背景是什么?哪些交易场所可以申报激励资金?四川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陈友清:四川是全国的人口大省、消费大省,再生资源规模富裕,回收利用空间巨大。近年来,我们积极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13个重点项目获得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培育国家和省级重点联系企业44家。全省建成回收站点近1.8万个、分拣中心126个,初步形成了网点覆盖城乡、线上线下协同、发展模式多元的绿色回收产业生态。2025年,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35万辆、“四机一脑”700万台套,主要品类回收超过1900万吨,有力支撑了消费品以旧换新和绿色发展转型。近期,我们谋划储备了一批牵引性强的标志性项目,形成了“天府绿汇”再生资源回收项目清单,拟通过丰富政策供给予以支持。交易场所是畅通资源回收利用的重要链条,凡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并满足相关条件的再生资源实物交易场所,均可申报《实施意见》所明确的激励资金,具体条件后期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