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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文化发展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序 言
“十二五”时期,我国文化建设全面快速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不断巩固拓展。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文化建设,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基础不断夯实,文化建设在引领当代价值、提升公众素养、提高生活质量、推动经济发展、优化社会氛围、塑造国家形象等方面的作用明显增强。艺术创作生产繁荣活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更加完善,文物保护状况明显改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不断健全,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贡献持续加大,文化市场监管能力有较大提高,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不断增强。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促进文化繁荣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时期。从国内看,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文化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方面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相继实施,文化建设空间更加广阔。居民可支配收入和闲暇时间进一步增多,多样化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更加旺盛。高新科技的广泛应用催生了文化生产、传播、消费方式的深刻变革。同时,文化建设的水平和质量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存在一定差距,迫切需要补齐短板、兜好底线,提高区域、城乡文化发展的均衡性和协调性,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从国际看,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文化在国际交往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持续扩大。同时,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综合国力竞争更加激烈,文化安全形势更加复杂,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增强国际话语权的任务日趋紧迫。综合判断,文化面临重大发展机遇,也面临诸多挑战。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文化建设,全面提高文化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全面完成文化小康建设各项任务,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价值引领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贯彻“二为”方向、“双百”方针,把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文化建设各领域各环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2。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工作导向,发挥人民主体作用,坚持共建共享,努力利民惠民,着力提高人民群众文化参与度,提升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3。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有利于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的新举措、新途径,全方位推进文化创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
4。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转变文化发展方式,促进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推动文化与其他领域融合发展,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5。坚持传承弘扬。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与发展现实文化有机统一起来,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6。坚持开放包容。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文化对外开放格局,吸收借鉴人类优秀文明成果,讲好中国故事、阐释中国道路、体现中国精神、展示中国形象,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
二、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国家文化软实力进一步提高。中国梦的引领凝聚作用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文化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文学艺术繁荣发展,无愧于民族、无愧于时代的文艺精品不断涌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基本形成,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更加完善,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对外文化交流体系逐步建立,中华文化影响力持续扩大。国家文化安全得到有效维护。区域文化发展格局更加优化,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
(二)主要指标
——“十三五”期间,重点推出50部左右体现时代文化成就、代表国家文化形象的舞台艺术优秀作品。实现名家传戏1000人次,扶持100部舞台艺术剧本创作。国家艺术基金立项资助项目达到4000项。
——到“十三五”期末,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设施建设基本达标,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社区)都建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贫困地区县县有流动文化车。
——到“十三五”期末,全国人均拥有公共图书馆(含分馆)藏量达到1册,全国公共图书馆年流通人次达到8亿,文化馆(站)年服务人次达到8亿,博物馆年服务人次达到8亿。
——到“十三五”期末,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保管机构的“四有”工作完成率达到100%,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大文物保护工程合格率达到100%。
——到“十三五”期末,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开展研修研习培训达到10万人次。
——“十三五”期间,以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为目标,支持实施一批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培育一批集聚功能和辐射作用明显的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打造3至5个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的重点文化产业展会。
——到“十三五”期末,基于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的文化市场信用信息数据库涵盖全国90%以上的文化市场经营主体,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在全国区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用率达到95%以上。
——到“十三五”期末,海外中国文化中心总数达到50个。
三、繁荣艺术创作生产
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文艺工作的中心环节,努力创作生产更多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文艺精品。
(一)把握正确的创作导向。聚焦中国梦时代主题,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脉,以创新为动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持续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围绕重大节庆纪念活动,开展主题创作和展演展览活动。
(二)创作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实施精品战略,把握发展态势,尊重艺术创作规律,加强艺术创作规划和资源统筹。抓好现实题材、爱国主义题材、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青少年题材、军事题材等的创作生产,合理集聚和有效配置资源打造精品,努力攀登艺术高峰。推动传统戏曲和民族歌剧传承发展,培育有利于民族艺术活起来、传下去、出精品、出名家的良好环境。扶持剧本创作,解决优秀剧本不足问题。扶持西部及少数民族地区艺术发展,鼓励东西部艺术交流。发挥国家艺术基金引导作用。推动舞台艺术和美术领域作品量质齐升。
(三)完善文艺评价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文艺评奖的导向激励作用,进一步完善评奖机制。把遵循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和人民满意作为最高标准,把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和市场检验统一起来。建立获奖作品跟踪考核机制,推动获奖作品面向公众多演出。开展积极健康的文艺批评,加强文艺评论阵地建设、理论研究和成果推广。
(四)加强优秀作品的传播推广。发挥中国艺术节等重大艺术活动的示范引导作用,扩大优秀艺术作品的知名度和观众覆盖面。发展网络文艺。创新艺术传播渠道,促进优秀文艺作品多渠道传输、多平台展示、多终端推送。支持建设综合性剧目排练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国有排练场所向民营院团开放。加强对剧场、演艺区发展的支持和引导,统筹艺术产品的创作生产与剧场资源的整合利用。探索剧场建设、运营、管理的科学模式,研究制定剧场运营管理规范。提升美术馆专业化建设水平,使优秀美术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五)提升文化艺术科研水平。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加强全国艺术科学研究规划及项目管理,推出一批高质量的文化艺术研究成果。加大对全国艺术研究院所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努力将中国艺术研究院建设成我国文化艺术领域的高端智库。
四、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为突破口,立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构建体现时代发展趋势、符合文化发展规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一)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以县为基本单位,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地方实施标准。健全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规范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服务项目和流程。以标准化促进均等化,填平补齐公共文化资源,推动区域间、城乡间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协调发展。开发和提供适合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等群体的基本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
(二)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以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重点,以流动文化设施和数字文化设施为补充,统筹规划,均衡配置,推动各级公共文化设施基本达到国家建设标准。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着力推进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强贫困地区的流动服务点建设,配备流动文化服务设备器材,实现流动服务常态化。
(三)加大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力度。与国家扶贫攻坚战略相结合,加强对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公共文化建设的帮扶。加大资金、项目、政策的倾斜力度,补齐公共文化服务短板。盘活贫困地区文化资源,大力推动文化惠民。将公共文化帮扶纳入行业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定点扶贫工作内容,通过对口支援、合作共建、区域文化联动等形式,建立与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结对帮扶机制。深入实施文化扶贫项目,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实现“一县一策”、精准扶贫。
(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推动基层党委和政府统筹实施各类重大文化工程和项目。建立健全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提升免费开放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文化参与程度。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监督评价机制,开展常态化的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评估。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推广“菜单式”服务模式。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拓宽供给渠道。推动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加快数字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建设,统筹实施重大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工程,加强数字产品和服务的开发,提高优质资源供给能力。建立以效能为导向的评价激励机制,研究制定公众参与度和群众满意度指标。深入开展艺术普及活动。繁荣群众文艺,完善扶持机制,搭建展示平台。
(五)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促进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社会化参与。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机制。培育文化类社会组织。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公益创投等多种模式,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公共文化设施、产品和服务,推动有条件的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结合历史街区和传统村落建设等兴办公共文化项目。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建立和完善文化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提高文化志愿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
(六)全面加强边境地区文化建设。以边境县为主体,以县、乡、村三级为重点,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主要方面,全面加强边境地区文化建设,推动文化稳边、固边、兴边。加强边境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改造提升设施条件,增加多层次、多语种文化产品供给,加强网络建设和数字资源建设。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边境地区开展采风创作和慰问演出,丰富边民文化生活。加大文化人才、文化科教支边力度,加强人才培训。挖掘和保护边境特色文化资源,扶持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建立边境地区文化市场执法协作机制,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维护文化安全。支持边境地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发展文化边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