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SiteMap

炒邮网论坛 http://bbs.cjiyou.net/

炒邮网论坛是收藏者使用量最多覆盖面最广的免费中文论坛,也是国内知名的技术讨论站点,希望我们辛苦的努力可以为您带来很多方便
共1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浏览完整版]

标题:各省市交易场所法规中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的表述

1楼
123456 发表于:2017/3/19 6:35:00
来源:金交观察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从上表中可以发现:

  1、制定了交易场所管理办法的省市占59.4%。从38号文的出台到现在已有5年多了,还有1/3的省份没有出台全面的交易场所管理办法。

  2、在已有交易场所管理办法中的省市中,极大部分的省份只说交易场所应建立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云云,并没有具体做深入细致的规定,把设置权限放权给了各个交易场所,除了广西与宁夏有具体的硬性准入条件,特别是广西。

  3、交易场所管理办法出台的越晚,其对投资者适当性的阐述越详细些。这揭示了制定法规的监管部门或许也在学习当中,或许随着交易场所的风险增加,不得已逐渐对投资者适当性做出些安排了。

共1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Copyright ©2002 - 2010 炒邮网论坛
Powered By Dvbbs Version 8.0.0sp1
Processed in 0.07813 s, 2 queries.